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4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6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7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0
五、清算与交割........................................................................ 13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4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5
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荣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6】2153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光大银行等,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
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6、本基金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
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
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
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
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开
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
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
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
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
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
的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首次认购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
为 5,000,000.0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
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每笔最
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认购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5,000,000.0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最低认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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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额为 1.00 元人民币,认购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5,000,000.0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本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
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11、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
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
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
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 、 本 基金 的 招募 说 明书 及 本 公 告将 同 时发 布在 各 代 销 机构 网 站和 本公 司 网 站
(www.furamc.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
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光大银行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
项请详见光大银行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咨询。
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
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
询。
16、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
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富荣基金客服电话 4006855600(免长途话费)或光大银行客
户服务电话(95595)咨询购买事宜。
18、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到网点查询交易
确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 4 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9、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
权。
21、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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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
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的
风险因素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
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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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467
B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468
(二)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认购价格:每份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 1.00 元人民币。
(五)基金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发售对象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3501
电话:0755-84356629
传真:0755-83230902
联系人:谢燕萍
客服电话:4006855600(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八)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2、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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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
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价格:1.00 元人民币/份。
2、认购费用: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假定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
生的利息为 3 元。则其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 (10,000 + 3)/1.00 = 10,003.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为 3 元,可得到 10,003.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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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公开发售。
2、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首次认购 B 类基金
份额最低金额为 5,000,000.0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
额为 1.00 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每笔最
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认购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5,000,000.0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最低认购金
额为 1.00 元人民币,认购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5,000,000.0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各代销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追
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代销机构公布的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
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
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3、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
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
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需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
基金时,可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
4、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累
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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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
程序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
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
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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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
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于我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需客户本人亲临柜台办理,个人客户所需
提供的开户材料如下:
(1)填妥并签字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2)开户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正反面);
(3)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4)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填妥并签字的《富荣基金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可选择是否开通传真
交易,如不开通,日后交易需客户亲临柜台办理交易);
(6)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
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并签字的《基金交易申请表》;
(2)转账凭证复印件;
(3)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
户:
账户名称: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771920057913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584002776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
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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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84356629
传真:0755- 83230902。
(四)通过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30),但工作日 17: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
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ramc.com.cn 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富荣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ramc.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
即可直接通过富荣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富荣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富荣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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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
程序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代销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
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
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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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营业)。
3、机构投资者于我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加盖单位公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5)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富荣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6)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富荣基金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8)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9)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0)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11)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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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销中心(电话:0755-84356629)咨询。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基金交易申请表》;
(2)认购款项转账凭证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
户:
账户名称: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771920057913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584002776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
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6、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咨询电话:
0755-84356629,传真:0755- 83230902。
(四)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尚未开通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交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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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
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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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
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
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
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后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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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20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35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时间:1992 年 8 月 18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75 号
联系人:林迈
联系电话:010-63636363
(三)基金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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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 张烨
电话 0755-668923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9500-888
网址 www.jfzinv.com
(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刘若云
电话 8345264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6)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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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法定代表人 董浩
联系人 陈铭洲
电话 010-56580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http://www.hongdianfund.com/
(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石静
电话 021-38631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stock.pingan.com
(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陈剑炜
电话 010-574188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四)直销机构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furamc.com.cn
(五)登记机构
名称: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20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35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电话:0755-84356633
传真:0755-8323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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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黄文飞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 陆奇
联系人: 安冬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联系人:边晓红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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