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丰利纯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11-19
景顺景泰丰利纯债A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 务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新增平安银行销售景顺 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407, C 类 003408)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平安银行的 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二、通过平安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在平安银行开通本基金与已在平安银行开通代销和 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 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