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08-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银行为销售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8 年 8 月 31 日起新增委托江苏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江苏银行的规定为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1        260108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260112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262001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260116(A 类)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000020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000311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7      000380(A 级)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8        000465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        000978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000979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002244           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001975                  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001974                 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792(A 类)
  14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793(C 类)
  15        004476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006201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日期截止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敬请投资者留意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认购申请。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820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二、通过江苏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江苏银行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江苏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
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注:适用基金中有如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465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01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江苏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300 元
(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江苏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
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江苏银行的有关规
定。
    三、相关说明
    若今后江苏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
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江苏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四、通过江苏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 2018 年 8 月 31 日起在江苏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
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注:(1)适用基金中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适用基金中有如下基金暂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465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62001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01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江苏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
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
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