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丰利纯债: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8
景顺景泰丰利纯债A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28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56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 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56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其他指标.................................................................................................................................... 11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1 §4 管理人报告.........................................................................................................................................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9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9 §5 托管人报告.........................................................................................................................................20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20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 §6 审计报告.............................................................................................................................................21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21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21 §7 年度财务报表.....................................................................................................................................23 7.1 资产负债表................................................................................................................................23 7.2 利润表........................................................................................................................................2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5 7.4 报表附注....................................................................................................................................26 §8 投资组合报告.....................................................................................................................................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5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6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56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6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9 §11 重大事件揭示.................................................................................................................................5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1 11.8 其他重大事件..........................................................................................................................5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5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5 §13 备查文件目录...................................................................................................................................56 13.1 备查文件目录..........................................................................................................................56 13.2 存放地点..................................................................................................................................56 13.3 查阅方式..................................................................................................................................56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56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3407 交易代码 0034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7,532,921.5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 券 A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07 0034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97,478,431.39 份 54,490.17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 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 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 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 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 1)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及类属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的研究,结 合宏观经济模型( MEM)判断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 进而根据各类属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类别资产配置。 ( 2)自下而上个券选择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易 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它决定债券 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中个券的相对失衡状况。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56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田东辉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80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858120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A 座 邮政编码 518048 100808 法定代表人 杨光裕 李国华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 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56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A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652,213.23 2,799.68 本期利润 33,364,804.13 2,813.0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64 0.032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56% 3.1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60% 3.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5,914,791.50 1,750.2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60 0.03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33,393,222.89 56,240.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60 1.032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60% 3.21%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 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5% 0.02% -1.15% 0.06% 1.80% -0.04% 过去六个月 1.64% 0.02% -1.30% 0.05% 2.94%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60% 0.02% -3.32% 0.06% 6.92% -0.04%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C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56 页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6% 0.02% -1.15% 0.06% 1.71% -0.04% 过去六个月 1.43% 0.02% -1.30% 0.05% 2.73%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21% 0.02% -3.32% 0.06% 6.53% -0.0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56 页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 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56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56 页 注: 2017 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56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2003]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49%、 1%、 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72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 证 TMT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56 页 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清算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 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 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 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清算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毛从容 本基金的 基 金 经 理、公司 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 21 日 - 17 年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 于交通银行、长城证 券金融研究所,着重 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 研究,并担任金融研 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 长。 2003 年 3 月加入 本公司,担任研究员 等职务;自 2005 年 6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成念良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13 日 - 8 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 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 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 用分析师,平安大华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56 页 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 员、专户业务部投资 经理。 2015 年 9 月加 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起担任固定 收益部基金经理。 注: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 任职日期” 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 离任日期” 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 “ 离任日期” 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 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 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56 页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 3 日、 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 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37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 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 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56 页 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 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债券市场整体下跌,期间出现大幅波动。基本面方面,宏观经济保持较强的韧性,经 济增速在 2016 年的基础上高位走平。基建投资增速较高,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稳中有升。受总需 求平稳以及企业补库存影响,工业生产持续向好,工业品价格持续攀升,企业盈利出现回升龙头 企业尤甚。政策方面,央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在 1 季度末对银行体系实施宏观审慎 评估体系考核, 2 季度初银监会频频发文,目标直指金融去杠杆,期间央行两次上调 MLF 和回购 招标利率, 3 季度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去杠杆防风险,监管政策逐渐明朗化, 4 季度国庆节前央行实 施定向降准政策但力度低于预期。从金融数据上看, M2 持续回落低于 10%,融资数据却表现强势, 表内贷款持续超预期,整体的社会融资总量也相对较高。受此影响,资金面持续比较紧张,特别 是季末短端资金利率居高不下。 由于基本面有韧性,叠加对金融监管的担忧,以及受海外加息债市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全年 国内债市出现较大幅度调整,十年国债创 2014 年 10 月以来新高,截至 12 月 31 日, 10 年期国债 和 10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为 3.88%和 4.82%,较去年末上行 87BP 和 114BP。 3 年 AAA 中票和 5 年期 AA+企业债收益率分别为 5.29%和 5.67%,较去年末分别上行 138BP 和 136BP。 组合在债券投资方面全年坚持以短久期操作为主,主要持仓是 2 年内的信用债品种享受持有 期收益,并辅以波段操作;考虑到资金利率水平,组合进行了适量的杠杆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景泰丰利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6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2%;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景泰丰利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2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海外基本面看, 12 月议息会议美联储宣布加息 25BP, 2018 年隐含 3 次加息概率。 2017 年 4 季度美国 GDP 年化环比增速 2.6%,显示美国经济内需依旧强劲,美联储全面上调未来经济预期。 欧元区 3 季度实际 GDP 创欧债危机以来新高。日本 3 季度 GDP 当季同比回升至近两年来高位。欧 日货币政策收缩正在路上。 IMF 上调今明两年全球增长预期至 3.9%。海外货币政策收紧趋势明显,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56 页 将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内货币政策放松空间。 我们预计 2018 年国内 GDP 增长 6.6%,整体比较平稳不会出现大起大落。从基本面场景来看, 我们不再追求高增速而追求更高质量,地产投资依然维持高位,基建在财政和影子银行收缩下将 有所回落,外需不差,制造业投资和消费升级仍维持较高景气度。需求略走弱、供给侧改革持续, PPI 预计回落至 3.5%左右; CPI 受油价和食品价格影响会回升至 2.5%左右,通胀中枢抬升但整体 可控。企业盈利特别是龙头企业将会维持高位。我们的担忧是基本面不差却依旧不容易。货币政 策继续偏紧,表外信用收缩拉低社融和 M2 增速,但理财回表需求下信贷环境还是非常强劲。流动 性弱于 2017 年,高杠杆下财政政策的扩张不如 2017 年。强监管政策会长期存在,政策共性就是 业务回归本源,对市场格局影响深远。 资金面上,超储率偏低的背景下,未来资金面走势很大程度上仍由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决定。 在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态度下,央行预计将继续削峰填谷保持流动性的不松不紧。央行宣布建立 “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应对春节期间的流动性缺口。显示央行对市场的预调微调。我们预计短 端资金利率仍将维持高位。 组合投资仍维持短久期、低杠杆和高信用等级的策略。我们认为利率债具备配置价值,但由 于金融监管及去杠杆政策的持续推进,需求受到很大抑制。未来供需关系如何演变是影响利率债 收益率水平的主要因素。基于对宏观和政策面的判断, 1 季度债券市场的机会不大,仍处于利率 的磨顶阶段,短久期拿票息控制信用风险仍是最佳的投资策略。信用债由于信用利差反应并不充 分,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信用利差走扩风险,维持择优选择中高等级债券进行配置。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 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 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 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56 页 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 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 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 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 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 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 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 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 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56 页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 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 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56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56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 60467014_H26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 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56 页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吴翠蓉 高鹤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8 年 3 月 26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56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171,056.9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82.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103,802,2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103,802,2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23,630,654.9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128,604,194.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4,559,538.1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0,672.33 应付托管费 87,668.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0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3,208.20 应交税费 -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56 页 应付利息 44,623.9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89,000.00 负债合计 95,154,730.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997,532,921.56 未分配利润 7.4.7.10 35,916,541.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3,449,463.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28,604,194.07 注: 1)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997,532,921.56 份,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360 元,份额总额 997,478,431.39 份;景顺 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321 元,份额总额 54,490.17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生效。本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3,846,140.88 1.利息收入 45,742,974.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015,446.71 债券利息收入 40,953,048.4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74,479.0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609,481.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09,481.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56 页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 填列) 7.4.7.16 -1,287,395.6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44.13 减: 二、费用 10,478,523.6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570,793.11 2.托管费 7.4.10.2.2 892,698.2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45.38 4.交易费用 7.4.7.18 15,541.80 5.利息支出 5,617,945.1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617,945.10 6.其他费用 7.4.7.19 381,2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 填列) 33,367,617.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列) 33,367,617.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0,203,614.70 - 200,203,614.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3,367,617.22 33,367,617.2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797,329,306.86 2,548,924.56 799,878,231.42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797,645,470.85 2,555,226.13 800,200,696.98 2.基金赎回款 -316,163.99 -6,301.57 -322,465.5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997,532,921.56 35,916,541.78 1,033,449,463.34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56 页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乐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6】 2114 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467014_H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 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 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200,188,864.72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 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4,749.98 元,以上实收基金合计为人民币 200,203,614.70 元,折合 200,203,614.7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 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 )。 根据《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 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 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56 页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 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 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56 页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 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 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 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56 页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 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6 页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 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56 页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 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 1)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 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 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 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6 页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债券,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 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 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2)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债券 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171,056.91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1,171,056.91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2,994,139.96 2,994,200.00 60.04 银行间市场 1,102,095,455.73 1,100,808,000.00 -1,287,455.73 合计 1,105,089,595.69 1,103,802,200.00 -1,287,395.69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105,089,595.69 1,103,802,200.00 -1,287,395.69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56 页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期末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为零。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于本期末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零。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039.90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应收债券利息 23,629,614.82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0.20 合计 23,630,654.92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于本期末其他资产余额为零。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3,208.20 合计 23,208.20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预提费用 89,000.00 合计 89,000.00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6 页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A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043,035.59 200,043,035.59 本期申购 797,601,226.51 797,601,226.51 本期赎回(以“ -”号填列) -165,830.71 -165,830.71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 -”号填列) - - 本期末 997,478,431.39 997,478,431.3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C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60,579.11 160,579.11 本期申购 44,244.34 44,244.34 本期赎回(以“ -”号填列) -150,333.28 -150,333.28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 -”号填列) - - 本期末 54,490.17 54,490.17 注: 1) 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生效。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 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188,864.72 元,折合 200,188,864.72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 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4,749.98 元,折合 14,749.98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已收到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028,363.85 元, 折合 200,028,363.85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4,671.74 元,折合 14,671.74 份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已收到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 160,500.87 元,折合 160,500.87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 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78.24 元,折合 78.24 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200,203,614.70 元,折合 200,203,614.70 份基金份额。 2) 本期申购包含基金转入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56 页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34,652,213.23 -1,287,409.10 33,364,804.1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2,423,066.66 126,920.71 2,549,987.37 其中:基金申购款 2,427,432.23 127,119.11 2,554,551.34 基金赎回款 -4,365.57 -198.40 -4,563.9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7,075,279.89 -1,160,488.39 35,914,791.50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2,799.68 13.41 2,813.0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986.40 -76.41 -1,062.81 其中:基金申购款 624.37 50.42 674.79 基金赎回款 -1,610.77 -126.83 -1,737.6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13.28 -63.00 1,750.28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7,752.4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948,388.87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304.10 其他 16,001.34 合计 3,015,446.71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190,872,113.75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56 页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总额 1,167,452,701.79 减:应收利息总额 24,028,893.75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609,481.79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7,395.69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287,395.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287,395.69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1.09 基金转换费收入 23.04 合计 44.13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41.80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5,500.00 合计 15,541.80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56 页 审计费用 80,000.00 信息披露费 270,000.00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30,800.00 其他 400.00 合计 381,200.00 7.4.7.20 分部报告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部报 告。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作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除在 7.4.6 税项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56 页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 理费 3,570,793.1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 维护费 273.67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 管费 892,698.2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 债债券 A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 债债券 C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204.44 204.44 合计 - 204.44 204.44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56 页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171,056.91 47,752.40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56 页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 94,559,538.16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50201 15 国开 01 2018 年 1 月 2 日 99.99 100,000 9,999,000.00 170204 17 国开 04 2018 年 1 月 2 日 99.80 200,000 19,960,000.00 170408 17 农发 08 2018 年 1 月 2 日 99.70 200,000 19,940,000.00 011764051 17 现代投 资 SCP001 2018 年 1 月 5 日 100.48 470,000 47,225,600.00 合计 970,000 97,124,600.00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 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为有效控制本基金管理人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 为核心的、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四级风险管理架 构体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 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 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 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债券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 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 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 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 信用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56 页 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债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重是 103.83%(于本年末: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方面 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限制投资集中度来管理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 险管理人员设定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并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 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 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申购赎回情况以控制基金发生 大幅申购赎回的风险。而且,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 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 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 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 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 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 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 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 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 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56 页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 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 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 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 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 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 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化或波动所引起的组合资产损失或收益变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 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并由独立于投 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引起组合中资产特别是债券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由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监控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的利率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久期等方法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 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 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171,056.91 0.00 0.00 0.00 0.00 - 1,171,056.91 结算备付金 0.00 - - - - - 0.00 存出保证金 282.24 - - - - - 282.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127,000.00241,816,600.00641,319,600.00190,539,000.00 0.00 0.001,103,802,2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0.00 0.00 应收利息 - - - - -23,630,654.92 23,630,654.92 应收股利 - - - - - 0.00 0.00 应收申购款 - - - - - 0.00 0.00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56 页 其他资产 - - - - - 0.00 0.00 资产总计 31,298,339.15241,816,600.00641,319,600.00190,539,000.00 0.0023,630,654.921,128,604,194.0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4,559,538.16 0.00 0.00 0.00 0.00 - 94,559,538.1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0.00 0.00 应付赎回款 - - - - - 0.00 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350,672.33 350,672.33 应付托管费 - - - - - 87,668.05 87,668.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20.01 20.01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23,208.20 23,208.20 应付利息 - - - - - 44,623.98 44,623.98 应交税费 - - - - - 0.00 0.00 应付利润 - - - - - 0.00 0.00 其他负债 - - - - - 89,000.00 89,000.00 负债总计 94,559,538.16 0.00 0.00 0.00 0.00 595,192.57 95,154,730.73 利率敏感度缺口 -63,261,199.01241,816,600.00641,319,600.00190,539,000.00 0.00 -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1,520,566.84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1,514,944.43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 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 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 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56 页 2. 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 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103,802,200.00 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 不活跃期间将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 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无净转入(转 出)第三层次。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3.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56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03,802,200.00 97.80 其中:债券 1,103,802,200.00 97.8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71,056.91 0.10 8 其他各项资产 23,630,937.16 2.09 9 合计 1,128,604,194.0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56 页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998,600.00 0.1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1,894,600.00 5.0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1,894,600.00 5.02 4 企业债券 20,192,000.00 1.9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1,118,000.00 48.49 6 中期票据 339,359,000.00 32.8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0,240,000.00 18.41 9 其他 - - 10 合计 1,103,802,200.00 106.8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713050 17 浙商银行 CD050 1,000,000 95,220,000.00 9.21 2 111721161 17 渤海银行 CD161 1,000,000 95,020,000.00 9.19 3 101463005 14 扬城建 MTN001 700,000 71,946,000.00 6.96 4 011763012 17 锡产业 SCP003 600,000 60,264,000.00 5.83 5 011764051 17 现代投资 SCP001 500,000 50,240,000.00 4.8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56 页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2.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630,654.9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630,937.16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56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A 17 58,675,201.85 997,460,835.73 100.00% 17,595.66 0.00%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C 285 191.19 - - 54,490.17 100.00% 合计 302 3,303,089.14 997,460,835.73 99.99% 72,085.83 0.01%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A 21.70 0.00%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C - - 合计 21.70 0.0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56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 债债券 A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 债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基金份 额总额 200,043,035.59 160,579.1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797,601,226.51 44,244.34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 回份额 165,830.71 150,333.2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7,478,431.39 54,490.17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 2、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56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许义明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聘任赵代中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的 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 1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 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8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6 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 1.本基金与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 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94,139.96 100.00%482,000,000.00 100.00%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2017 年 1 月 14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56 页 同生效公告 金管理人网站 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的补充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 月 17 日 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招行直联渠道基金交易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2 月 3 日 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精 明 i 定投”PE 区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2 月 6 日 5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2 月 16 日 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 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申购和转 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2 月 16 日 7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 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2 月 16 日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3 月 21 日 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 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4 月 17 日 10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4 月 24 日 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建行直联渠道(含建行网银、 建行快捷)基金交易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5 月 4 日 1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56 页 1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7 月 8 日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圳 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7 月 19 日 15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7 月 20 日 16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8 月 26 日 17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8 月 26 日 18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8 月 26 日 19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8 月 26 日 20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0 月 25 日 2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 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0 月 25 日 2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0 月 27 日 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 理(深圳)有限公司增加注册 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1 月 30 日 2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首次 申购最低金额、定期定额投资 最低金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7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56 页 额限制的公告 2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对账单服 务形式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21 日 2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21 日 2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对账单服 务形式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22 日 2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对账单服 务形式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23 日 3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26 日 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29 日 3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产品执行增值税政 策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7 年 12 月 30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56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构 1 20170112--20171231 - 997,460,835.73 - 997,460,835.73 99.99%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 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 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 成影响; (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 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 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56 页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