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景泰丰利: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7-01-14
景顺景泰丰利纯债A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4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 A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07 00340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114 号 自 2016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 合计 份额级别 纯债 A 类 纯债 C 类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1 685 72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00,028,363.85 160,500.87 200,188,864.7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4,671.74 78.24 14,749.98 有效认购份额 200,028,363.85 160,500.87 200,188,864.72 募集份额(单 利息结转的份额 14,671.74 78.24 14,749.98 位:份) 合计 200,043,035.59 16,579.11 200,203,614.70 其中:募集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0 0 间基金管理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运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情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况 其中:募集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 0.00 10.00 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05% 0 0.000005% 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 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和网站 www.igwfmc.com 查询交 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 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 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