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益宝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2018-09-28
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8 年 08 月 23 日
重要提示
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9 月 6 日《关于准予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037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
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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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
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23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设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 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5%。
2002 年 12 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10%。
2005 年 4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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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 10%、10%、10%及 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
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 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
让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
的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2017 年 12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
商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
由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 年
4 月 9 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 年 9 月 22 日,招
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 年 11 月 17 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 600999);2016 年 10 月 7 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1.2 主要人员情况
1.2.1 董事会成员
李浩先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 年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
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 年 12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
长,2007 年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 年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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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 年 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
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 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中国北
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 年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年 9 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
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
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
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 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1995 年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 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
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汇丰
前海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
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
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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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
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
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
1.2.2 监事会成员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历任招商银行证券部员工、福
田营业部主任、海口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6 年 1 月,历任招商证券
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深圳南山南油大道
营业部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4 月,担任招商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2008 年 4 月
至 2016 年 1 月,担任招商证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期间于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兼
任招商证券渠道管理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亦于 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招商证券职
工代表监事。2016 年 1 月起至今,赵斌先生担任招商证券合规总监。同时,赵斌先生于
2008 年 7 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于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 年 9 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 6 月
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 年 2 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裁兼总行零售信
贷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 年 1 月起任总行资产负债管理
部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
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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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1.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于中
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厦门
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
至 2015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 年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 TMT 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 年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
总经理;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
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
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 年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
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 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2001 年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 年 2 月加
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1.2.4 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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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强先生,管理学学士。2008 年 9 月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2010 年 9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核算部基金会计、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
员,现任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 2 月 6 日至今)、招
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 2 月 6 日至今)、招商理财 7 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 2 月 6 日至今)、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 6 月 30 日至今)、招商招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7 年 2 月 23 日至今)、招商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2017 年 3 月 8 日至今)、招商招信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 年 3 月 28 日至今)、招商招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管理时间:2017 年 3 月 17 日至今)、招商招禧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 年 3 月 29 日至今)及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4 月
17 日至今)。
1.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交易
业务总监兼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1.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 基金托管人
2.1 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 年 04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零伍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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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2.2 基金托管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67 人,平均年龄 29 岁,100%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2.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 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托管的资
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
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
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
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 61 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
702 亿元。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3.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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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11 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3.1.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赵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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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王佳毅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6088 号特
区报业大厦 14、16、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6088 号特
区报业大厦 14、16、17 楼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13052558656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金夏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
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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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189288
联系人:徐伯宇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
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42
联系人:王茜蕊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
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 转 1 转 6 或 0755-
8601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tenganxinxi.com/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
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010-57756074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址:http://www.chtfund.com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
院 1 号楼冠捷大厦 3 层 307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1350118492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3.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11
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3.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3.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联系人:汪芳
§4 基金名称
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5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6 投资目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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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前提下,力求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 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金融监管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及其结构
变化和短期的资金供需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市场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通
过对各种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不同剩余期限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再投
资便利性等)进行分析,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场流量
等)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性等),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情况。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
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税收政策、信用等级、
收益率水平、资金供求、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
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差异化投资价值,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
比例,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以安全性为优先考虑因素,选择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和短期融资票据等高信
用等级的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并将对不同类型债券产品进行相对价值分析,包括
对票息及付息频率、信用风险、隐含期权、债券条款、税赋水平、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动性
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取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以获
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及不同个券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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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预判,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要求及其
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以谋求控制风险,增加或锁定收益。当预期
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适当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下降时,本基
金适当增加组合久期。
5、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资金面走势的判断,选择回购品种和期限。若资产配置中有逆回购,则
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相对较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相对
较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根据资金面的松紧,决定正回购的操作期
限。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以下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
品种进行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7、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
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
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9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
期不得超过 240 天;
(2)本基金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3)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对上述投资组合实施如下调整:
1)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应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应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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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4)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投
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具有
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5%;
(6)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性金融债券除外;
(8)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日累计赎
回 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
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且其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 级的信用级别。本基
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
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对其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4)本基金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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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上述第(1)、(12)、(14)、(15)、(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
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如果法律
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不再受相关限制。
2、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
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3、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 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
的限制。
4、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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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可不受
上述规定的限制。
§1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人民币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
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中国人民银行调
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更能为市场普遍接
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
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
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的风险和预期
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12 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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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来源于《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1 固定收益投资 19,996,015.55 41.81
其中:债券 19,996,015.55 41.8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000,147.00 37.6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134,281.32 19.10
4 其他资产 697,516.56 1.46
5 合计 47,827,960.43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回购融资。
2.1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0
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3.3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产净值的比例(%) 产净值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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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0 天以内 98.7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30 天(含)-6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60 天(含)-9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90 天(含)-12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120 天(含)-397 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98.79 -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 240 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96,015.55 41.9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96,015.55 41.9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 -
8 其他 - -
9 合计 19,996,015.55 41.91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10 - -
动利率债券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数量(张)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摊余成本(元)
值比例(%)
1 170207 17 国开 07 100,000 9,999,904.15 20.96
2 170410 17 农发 10 100,000 9,996,111.40 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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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15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57%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012%
7.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7.2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
额净值维持在 1.0000 元。
9.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697,016.56
4 应收申购款 5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697,5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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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
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招益宝货币 A: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③ ④
2017.02.23-2017.12.31 3.4584% 0.0018% 0.3033% 0.0000% 3.1551% 0.0018%
2018.01.01-2018.06.30 1.2238% 0.0042% 0.1760% 0.0000% 1.0478% 0.0042%
基金成立起至 2018.06.30 4.7245% 0.0036% 0.4793% 0.0000% 4.2452% 0.003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2 月 23 日。
招商招益宝货币 B: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③ ④
2017.02.23-2017.12.31 3.6695% 0.0018% 0.3033% 0.0000% 3.3662% 0.0018%
2018.01.01-2018.06.30 1.2622% 0.0042% 0.1672% 0.0000% 1.0950% 0.0042%
基金成立起至 2018.06.30 4.9781% 0.0035% 0.4706% 0.0000% 4.5075% 0.003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2 月 23 日。
§14 基金的费用概览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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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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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
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低基金销售服务
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4.5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4.6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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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投资组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
购金额除以 1.00 元,除征收强制赎回费的情形外,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乘以
1.00 元。
3、本基金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为: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为: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
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
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
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更新了“绪言”。
3、更新了“释义”。
4、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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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本情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6、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7、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更新了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更新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更新了“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更新了“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8、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限制”,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9、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10、在“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
11、在“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更新了“当出现下
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2、在“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流动性风险”。
13、在“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4、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更新了“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更新了“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及会计核算”。
1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招商基金客服热线电话服务”。
16、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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