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鑫享债券: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6-14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C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六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5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141 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起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 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 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 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 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 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 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 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 失。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 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 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 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 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 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 失。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 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04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0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基金管理人 5 二、基金托管人 20 三、相关服务机构 23 四、基金的名称 37 五、基金的类型 37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37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37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38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43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44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44 十二、基金的业绩 4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8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50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 30%)、三 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67%) 电话:010-68960030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张冬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 产品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 部门包括: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专户理财三部、专户理财四部、 资产配置部、战略发展与产品部、专户产品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渠道管理部、机构一部、机构二部、 机构三部、机构四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信息 技术部、深圳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 2019 年 04 月 30 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46 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 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 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 盈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 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 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 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 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通 3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无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江苏省 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调研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海南省政府副 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民生银行董事会战投办主任。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操纲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历任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教师;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四营业 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清算中心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金融在线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3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银行 管理司监管制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国有银行改革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 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综合处、机关人事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处长,中国银监会城市银行部综合 处兼城商行监管处处长,中国银监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副巡视员(副局级)。2017 年 7 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Clive Brown 先生:董事,学士。历任 Price Waterhouse 审计师、高级经理,JP Morgan 资产管理亚洲业务、 JP Morgan EMEA 和 JP Morgan 资产管理的首席执行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 司亚洲区和 RBC EMEA 全球资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 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北京分行行 长。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董事总经理、香港分行中国区 CEO。 张星燎先生:董事,硕士。历任葛洲坝电厂会计、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任、财务部副经理、 湖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会副主席、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任淮秀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基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党 支部书记,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投资经济系副教授,财金学院投资经济系系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 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钟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后。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曾在同 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 年至今兼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跨 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2008 年共同创立金融智库中国 金融四十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 10 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 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朱晓光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 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谭伟明先生:监事,香港专业文凭,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士、香港特许公认会计师工会资深会员。曾在普华 永道国际会计事务所、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怡富集团从事财务工作,曾任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北 亚区主管、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客户亚太区(日本除外)主管。现任加拿大皇家 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亚洲业务总主管。 刘大明先生:监事,博士。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职员,北京光磊(博诚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主 管,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及投资银行部研究员、部门经理助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 检查工作。2008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 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刘静女士:监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局。2015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李杨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李操纲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 宋永明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于善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兼资产配置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邢颖女士:督察长,博士。历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法律教研室副教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及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2012 年 4 月 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兼任监察稽核部总 监。 王国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金融时报社证券新闻部、总编室编辑、记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品牌宣传处副处长、高级业务主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 室处长、主任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 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2016 年 6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现 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陆欣先生: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13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上海交易中心债 券交易员、债券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债券研究员、宏观分析师、债券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副总监;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副总监。2018 年 8 月加入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09 月至今)、民 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09 月至今)、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09 月至今)、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09 月至今)的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慧鹏先生(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由于善辉先生担任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资产配置 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首席研 究员;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 易部总监;何江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 ETF 与指数投资部(筹)总监;蔡晓先生,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孙伟先生,公 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投资部副总监;李宁宁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景亮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一部总监;尹涛先生, 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二部总监助理。 。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 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4)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 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 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 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本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和所管理的资产运作风险,充分保护资产委托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以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 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内部控制制度是公 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各项具体业务规则等部分组成。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不受侵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 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3)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4)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6)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 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 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是可操作的,有效的。 (5)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 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 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 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 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按“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誉可靠、责任到位”的基本原则制定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 司合法权益。 (4)公司根据健全性、高效性、独立性、制约性、前瞻性及防火墙等原则设计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 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 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 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部门管理层应定期对部门内风 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5)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 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危 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7)风险评估是每个控制主体的责任。 1)董事会下属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与基 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2)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3)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8)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4)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经授权人签章确认后下达到 被授权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5)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须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须及时 修改或取消。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 单独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 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须实行物理隔 离。 (11)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 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 (13)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凡是属于超越权限的任何决策必须履行规定 的请示报告程序。 (14)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 内开展。必要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等均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公司内部 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15)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须组织专门部门对原有 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2)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 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 效归因分析等内容。 (3)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2)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投资指令应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 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应当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交易记录应当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并存档保管。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则。 8)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在相 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4)基金清算和基金会计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2)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在人员、空间、制度上严格分离。 3)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作为会计核算主体,每只基金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帐户,进行单独核算,保证 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转、帐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公司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5)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5)基金营销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新产品开发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2)以竭诚服务于基金投资者为宗旨,开展市场营销、基金销售及客户服务等各项业务,严禁误导和欺骗 投资者。 3)注重对市场的开发和培育,统一部署基金的营销战略计划,建立客户服务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周到的 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4)以诚信为原则进行基金和公司的对外宣传,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6)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设立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3)公司对信息披露应当进行持续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信息披露出现的失误 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7)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 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2)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 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 3)对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信息技术系 统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4)公司应当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 全运行。 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 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6)公司软件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应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 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 7)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 8)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应当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用户使 用的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 9)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各职能部 门。 10)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11)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应当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2)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 13)信息技术系统应当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演习,确 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8)公司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相互独立的原则制定公司会 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控制。 2)公司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 独自操作全过程。 3)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 明确经济责任。 4)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5)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6)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7)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8)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 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9)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 (9)监察稽核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 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2)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3)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应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 4)全面推行监察稽核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 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5)公司应当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 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应当 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8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上半年,本 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增幅 5.42%;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 最佳转 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银行家》“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 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 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 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 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 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 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 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 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 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 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 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 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 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 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 次获得《财 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 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 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 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 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 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 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 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 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顾祥柏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 107 号美奂大厦裙楼 法定代表人: 林卓 客服电话:400-0411-001 联系人:徐江 电话:18840800358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金融城 6 号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金融城 6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联系人:游丹 电话:025-88866645 传真:025-88866724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092861 传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65980380-8010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755-82721106 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站:www.10jqka.com.cn (9)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客服电话:400-819-6665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68854005 传真:010-38854009 网站:www.buyforyou.com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网站:www.lufunds.com (1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丹棱 SOHO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丹棱 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网站:www.qianjing.com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网站:www.yingmi.cn (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068-1176 联系人:牛亚楠 网站:www.jimufund.com (1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网站:http://8.jrj.com.cn (1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236060 联系人:王永霞 电话:40062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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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010-58170932 传真:010-58170840 网址:www.gscaifu.com (22)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www.tdyhfund.com (2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客服电话: 4006-802-123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2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服电话:400-817-5666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秦艳琴 电话:18600764131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 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网址:www.520fund.com.cn (2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联系人: 赵耶 电话:18551602256 传真:025-66996699-884131 网址:www.snjijin.com (2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166-6788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2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张鼎 电话:18641514414 客服电话:400-898-0618 传真:010-53509643 网址:www.chtwm.com (30)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曹砚财 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400-699-7719 传真:010-88371180 网址:www.xiquefund.com (3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电话:010-59287105 客服热线:400-111-0889 传真:010-59287825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32)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 财富大厦 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010-84865370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传真:010-84865051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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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热线: 400-6666-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cczq (4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付静雅 电话:0431-82006251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追求绝对收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 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 80%,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 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 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 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 着重分析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金在各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 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 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 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 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 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 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 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 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 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本基金将 适时跟踪和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债主体的财务状况以及营业模式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做好风险控制, 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数据,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 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私募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尽量选择有担保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来提高偿 债能力控制风险的私募债券,从而降低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以下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主要 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四、投资决策制度和投资管理流程 严格的投资决策制度和投资管理流程可以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等贯彻实 施。 1、投资决策制度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 等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中,群策群力,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主要依靠严格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来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 讨论基金大类资产、股票组合以及重点个股配置,审议基金的绩效和风险、资产配置建议以及基金经理的 基金投资报告,监督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报告的执行。 2、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 员在熟悉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 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拜访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 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终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定期 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发债主体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 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 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 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 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 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交易委托。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 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 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 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 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 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 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 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除上述第(2)、(11)、(15)、(16) 条规定的以外),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 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 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 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 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是目前市场上专业、 权威和稳定的,且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状况的债券指数。由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与中国债券综合 指数所覆盖的市场范围基本一致,因此该指数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较恰当衡量 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 2019 年 03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2,532,291,543.90 97.28 其中:债券 12,433,339,543.90 96.52 资产支持证券 98,952,000.00 0.77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443,547.15 0.62 8 其他资产 270,407,232.57 2.10 9 合计 12,882,142,323.62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8,561,820.00 0.2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77,657,000.00 19.2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73,337,000.00 13.63 4 企业债券 5,448,050,198.70 50.4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751,047,000.00 25.45 6 中期票据 1,401,751,000.00 12.9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90,350,064.40 0.84 8 同业存单 633,035,000.00 5.86 9 其他 2,887,460.80 0.03 10 合计 12,433,339,543.90 115.03 注:其他为地方政府债。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0213 10 国开 13 4,700,000 465,300,000.00 4.30 2 155106 18 富力 10 4,102,580 417,396,489.20 3.86 3 111809344 18 浦发银行 CD344 3,000,000 292,860,000.00 2.71 4 150203 15 国开 03 2,300,000 232,231,000.00 2.15 5 122402 15 城建 01 2,290,000 230,946,500.00 2.1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9479 链融 09A1 820,000 82,000,000.00 0.76 2 1789193 17 皖金 1A2 400,000 16,952,000.00 0.16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 易。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18,725.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76,678.9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1,609,174.75 5 应收申购款 56,102,653.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0,407,232.57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2015 18 中油 EB 35,164,500.00 0.33 2 132007 16 凤凰 EB 15,784,000.00 0.15 3 132006 16 皖新 EB 10,444,000.00 0.10 4 127003 海印转债 3,412,760.70 0.03 5 110030 格力转债 2,831,367.00 0.03 6 132009 17 中油 EB 519,690.00 0.00 7 128038 利欧转债 142,818.50 0.00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度(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40% 0.04% -2.49% 0.16% 2.89% -0.12% 2017 年度 3.19% 0.04% -3.38% 0.06% 6.57% -0.02% 2018 年度 7.46% 0.05% 4.79% 0.07% 2.67% -0.02% 2019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1.81% 0.03% 0.47% 0.05% 1.34%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9 年 3 月 31 日) 13.35% 0.05% -0.80% 0.08% 14.15% -0.03%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40% 0.04% -2.49% 0.16% 2.89% -0.12% 2017 年度 2.82% 0.04% -3.38% 0.06% 6.20% -0.02% 2018 年度 7.58% 0.05% 4.79% 0.07% 2.79% -0.02% 2019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1.73% 0.03% 0.47% 0.05% 1.2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9 年 3 月 31 日) 12.97% 0.04% -0.80% 0.08% 13.77% -0.04%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 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 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G×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G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9-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布的《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04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03 月 31 日,主要修改 内容如下: 1、针对“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针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3、针对“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4、针对“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相关信息。 5、针对“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6、针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相关信息。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