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08-13
新华丰利债券C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3日 一、公告内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4年8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3221,C类003222,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 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华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