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05-22
新华丰利债券C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22日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上述销售机构将自2024年5月22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221,C类003222,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24年5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