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丰利:关于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9-24
新华丰利债券A
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9 月 24 日 1.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浦发银行将自 2016 年 9 月 27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从 2016 年 9 月 27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 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浦发银行的相关规定。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投资者在浦发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 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浦发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 及相关业务公告。 2.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 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 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