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1-18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财富”)
    
    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大智慧财富自2016
    
    年11月18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6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大智慧财富办理
    
    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经济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银行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货币A(基金代码:000847)、中
    
    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优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融融安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产业
    
    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融融裕双利债券A(基金代码:002785)和
    
    中融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
    
    务。中融融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强国制造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
    
    开户、认购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2016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大智慧财富申(认)
    
    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
    
    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大智慧财富规定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
    
    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大智慧财富销售的
    
    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
    
    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大智慧
    
    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认)购赎
    
    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
    
    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
    
    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
    
    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188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8.gw.com.cn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