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货币:关于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9-1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
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融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和《中融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
简称“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对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详见附件《中融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中融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
对照表》。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
大会。
2.本基金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本
次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3.本次修改内容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4.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有疑问,
请拨打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
( 免 长 途 话 费 ),( 010 ) 85003210 或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zr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二、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0 日
附件一:《中融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中融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附件一:《中融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合同 修改后合同
第一部分前言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关问题的通知》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一部分前言 增加: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
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
款类金融机构。
第二部分释义 46、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 46、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
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 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
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 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 ,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
销,每日计提损益 销,每日计提损益
第六部分基金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中
份额的申购与 增加:
赎回 “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
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
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
理人的公告为准。”
第六部分基金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份额的申购与 方式 用途
赎回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 1、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
回费用。 用和赎回费用。在满足相关流动性
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
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
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
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
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
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
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
化的情形除外。
第六部分基金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份额的申购与 中增加:
赎回 “8、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0.5%时。”
并修订为:
发生上述第1、2、3、6、7、8项 “ 发生上述第1、2、3、6、7、8、9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金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份额的申购与 项的情形及处理 项的情形及处理”中增加:
赎回 “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
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决定履
行适当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时。”
“ (二)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0%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
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第七部分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合同当事人及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
权利义务 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3层 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桂松蕾 法定代表人:王瑶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整
第七部分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合同当事人及 注册资本:296,893.3194 万元人民 注册资本:336,595.5526 万元人民币
权利义务 币
第十二部分基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金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
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 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
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 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和同
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
(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 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
)的中期票据,一年以内(含一 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以及中国
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
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第十二部分基 五、投资限制 在“五、投资限制”中修订为:
金的投资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
工具: 具:
(1)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1)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2
;(2)可转换债券;(3)剩余期限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3)剩
超过397天的债券;(4)信用等级 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4)信用
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5)以 等级在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
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 业债务融资工具;(5)以定期存款利
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
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 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流通受限证券;(8)权证; ;(7)流通受限证券;(8)权证;(9)
(9)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
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制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 ,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制。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 例限制:
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平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 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0天; (2)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
值的10%; 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
(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
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4)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 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可不受此限 ,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制; (4)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期限银行存款
(5)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 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但如果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
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 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可不受此限制;
%; (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
(6)本基金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 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
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天; %;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
(7)本基金存款银行仅限于有基 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
金托管资格、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资格的商业银行。存放在具有基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
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 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
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
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 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
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7)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
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 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本
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
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8)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 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不得展期;
10%;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9)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 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 例合计不得低于5%;
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10)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
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 (11)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调整; 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
(1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 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 计不得超过30%;
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
(11)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的140%;
净资产的140%;. (13)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 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限制。 除上述第(1)、(9)条外,由于证券
除上述第(9)条外,由于证券市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 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
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
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 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定的从其规定。”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并将
3、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 “3、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
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部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 全部删除。
1级或相当于A-
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
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
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
别;
②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
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
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
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
别的为BBB+级)。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
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
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信用等
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
日起20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全部
减持。
第十二部分基 九、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 九、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
金的投资 算的计算 剩余存续期的的计算
1、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 1、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公式
公式如下: 如下: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Σ投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Σ投资于
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 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
期限-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
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 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
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 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
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 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天)的计算公
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 式如下:
、清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证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Σ投
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 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存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 续期限-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负债×剩余存续期限+债券正回购
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 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 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
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 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及中 年)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逆回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 购、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
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 、债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正回 、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
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
券等。 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 具。
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
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 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正回购、
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
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
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
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
确定 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
结算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 结算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 期限为0
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
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 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
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 交易日天数计算。
际剩余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
(2)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 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
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 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 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
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 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
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 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
计算。 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 ,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
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 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
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 算。
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
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 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
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
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 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
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
(5)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 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
证券、中期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 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
证券、中期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 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
余天数计算。 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 数计算。
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
剩余期限。 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 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
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
。 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8)短期融资券的剩余期限以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
计算日至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所剩 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
余的天数计算。 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数计算。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 定的,从其规定。
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 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
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
。 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金资产估值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 ,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
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
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 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
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 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
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 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 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
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 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
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 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
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易所短期债券。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
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 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
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 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 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
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 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
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 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
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 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
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 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
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净值的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
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
%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 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
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 。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
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 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
露临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应与基 到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 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
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 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
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 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
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 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
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 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
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 者履行适当程序后采取暂停接受所
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
产清算等措施。
第十八部分基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
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法》、《运作办法》、《信 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
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 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其他有关规定。 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
第十八部分基 (六)临时报告 在“(六)临时报告”中修订为:
金的信息披露 26、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
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 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
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 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
到或超过0.5%的情形; 到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
5%的情形;”并增加:
“27、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
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个交易日出现负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形;”
附件二:《中融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合同 修改后合同
一、基金托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
协议当事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
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3 层 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法定代表人:桂松蕾 法定代表人:王瑶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整
一、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协议当事人 注册资本:336,595.5526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96,893.3194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关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
协议的依据、 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 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目的和原则 通知》 有关问题的规定》
三、基金托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人对基金管理 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行为行使监督权
人的业务监督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
和核查 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 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 397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 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和同业存单,剩余
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 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
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
397 天)的中期票据,一年以内(含一 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期限 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 市场工具。
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
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
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
币市场工具。
三、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在“(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人对基金管理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人的业务监督 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中修订为
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
进行监督: 行监督: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1)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2)可转换债券;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 397 天的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 397 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 (4)信用等级在 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
券;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 (5)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
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 利率债券,但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期的除外;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流通受限证券; (7)流通受限证券;
(8)权证; (8)权证;
(9)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 (9)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
例限制: 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
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 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
(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
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
(4)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根据协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行存款,可不受此限制; 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5)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该证券的 10%;
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 (4)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根
(6)本基金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 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可不受
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97 天; 此限制;
(7)本基金存款银行仅限于有基金托 (5) 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
管资格、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以及合格 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合计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
银行。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 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
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 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
产净值的 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 金资产净值的 5%;
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 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投资于同
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 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
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
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 模的 10%;
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 (7)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
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
(9)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 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资产净值的 20%;
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 (8)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
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
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 展期;
日内进行调整;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1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 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不得低于 5%;
不得展期; (10)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11) 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 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资产的 140%;.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 合计不得低于 10%;
制。 (11)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
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 30%;
(12)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
产的 140%;
(13)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其他比例限制。”
3、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 并“3、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
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部分全部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1 级或 删除。
相当于 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
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
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应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
或相当于 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②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
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
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 A-级,则低于
中 国主 权评 级一 个级 别的 为 BBB+
级)。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
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
为准。
本基金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
交易日内对其予以全部减持。
八、基金资产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
净值计算和会 的处理 处理
计核算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 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
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 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
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 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
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 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
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 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
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 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
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 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
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 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
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所短期债券。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 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
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 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
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
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 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
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 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
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 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
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 价”。当 “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 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 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时,
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将负
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 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25%以内。当正
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 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理
过 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 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 个交易日
披露临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 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5%以
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 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
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 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
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 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
映基金资产价值。 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当负偏离度
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
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
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