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及后续投资者服务措施的公告
2024-07-15
新华红利回报混合
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及后续投资者服务措施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5日 经与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20财24基金7”)协商一致,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年 月19日起终止与增 金财相基关金业的务基的金申销请售。业务合作,不再受理投资者通过增财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 对于20已24通过7增财19基金15购:0买0并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本公司将自即日起至 年 月 日 (含)联系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申请,将其持有的 司本网公上司直旗销下渠基道金办份理额相转关托业管务至。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持有人后续可以通过本公 未自为行维提护交基申金请份,也额未持在有本人公利司益网,截上至直2销02渠4年道7开月立1直9日销1账5:户00(,本含)公前司,将如统持一有为人 至其开本立公直司销网账上户直,销并渠将道其。通对过于前此述类机由构本持公有司的代本基公金司份旗额下持基有金人份开额立统的一直转销托管账 求户提,本供公相司关将证限明制材该料类后账方户可的对后转续入业网务上操直作销,渠持道有的人基按金照份本额公进司行直后销续渠业道务的操要 作。 本次转托管将不会影响持有人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份额。投资者可 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 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