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红利: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2019-11-2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红利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025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大额申购日 2019 年 11 月 29 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为保证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以及根据《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
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29 日起恢复投资者对本公司旗下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003025,以下简称“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在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
办理。如未来需要对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进行限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