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8-06
国联恒泰纯债A
中融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7月29日 送出日期:2022年08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融恒泰纯债 基金代码 003013 下属基金简称 中融恒泰纯债A 下属基金代码 003013 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倩 2016年12月27日 2007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 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 据、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一级、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 投资范围 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持有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1、大类资产配置;2、债券投资策略:(1)久期管理策略(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3)债券的类别配 主要投资策略 置策略(4)骑乘策略(5)杠杆放大策略(6)信用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0≤M〈100万 0.60% 100万≤M〈300万 0.40% 申购费(前收 费) 3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0天≤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其他费用 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 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 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 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 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 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 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 响和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 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 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 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 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 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 险。 3、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7、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中融基金官方网站 [www.zr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160-6000; 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