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3-30
国联恒泰纯债A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东北证券自 2017 年 3 月 30 日 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3 月 3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办理中 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自 2017 年 3 月 3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办理中 融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0-1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上海清算 所银行间 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通过东北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 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 3.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 (010)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 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