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2-11-26
关于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降低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订《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销售服务费率的方案
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降低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由0.30%降低至0.20%。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变更收费方式、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类别的设置……”,降低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变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1.根据基金托管人简况信息变动,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章节中“二、基金托管人”的修订。
原表述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
调整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
注册资本:923.84亿元人民币
……”
2.根据上述内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
行了必要的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修订。
原表述为: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
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重要提示
(一)此次降低销售服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属
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更新后的销售服务
费率将自2022年11月28日起生效。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销售服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有疑
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
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
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