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增加交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9-08
广发沪深300ETF联接C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交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9 月 8 日起通过交通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C 类份额 002903 2 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C 类份额 002987 投资者可在交通银行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 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 请参照本公司及交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交通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 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交通银行的安 排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 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