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沪深300ETF联接:关于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6-07-0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
增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6 日起,对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现有份额的
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2987),原份额转为 A 类份额,
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
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 A 类份额。
A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两类份额之间不得
相互转换。
2、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率 0.40%/年,持有期限小于 7
天(不含 7 天)收取赎回费率 0.125%,持有期限 7 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份 A 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 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
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
2
和投诉等。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7、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同
时还根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及相关公告等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
修改。这些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
的章节也一并进行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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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修订对照表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P3-P6 第二部分 释义 P3-P6 第二部分 释义 根据最
…… …… 新情况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
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 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将基
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 的 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本
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始办理
…… ……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
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和互联网网站
P8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P8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 新 增 份
情况 况 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设置描
在不违 反法 律法 规且 对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 述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
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 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
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
或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
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新的份额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 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回费、管理费、托管费,而无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 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 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告。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
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
设置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
4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
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
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P11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 P11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根 据 最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新法规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 1、“未知价”原则,即申
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准进行计算;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
回以份额申请; 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
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 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
时间以内撤销; 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
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 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 (新增)
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
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 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监会备案。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P13-P14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 P14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 增 份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额类别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 设 置 描
的计算 的计算 述
…… ……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
5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的计算: 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值。计算公式为:
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额余额总数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P16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 P16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 增 份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额类别
1、巨额赎回的认定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设置描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 述
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 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 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
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 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
了巨额赎回。 巨额赎回。
P17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 P17-P18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 增 份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额类别
十三、 基金的转换 十三、 基金的转换 设置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 述
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 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
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 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
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 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
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 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 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
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
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 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 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本基金
公告。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6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P18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 P18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根 据 最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新法规
十五、 转托管 十五、 转托管
本基金 目前 实行 份额 托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
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 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
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 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
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 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
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 管费。
《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
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P20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P20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根 据 最
人及权利义务 人及权利义务 新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
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设立日期:2003年8月5日 设立日期:2003年8月5日
P21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P21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根 据 最
人及权利义务 人及权利义务 新法规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
利与义务 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 1、根据《基金法》、《运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于:
…… ……
(11) 在《基金合同》约 (11) 在《基金合同》约
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 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
申购与赎回申请; 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
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 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
制订和调整《业务规则》,决 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
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 权利;
率结构和收费方式;(删除, ……
依序调整)
(13)依照法律法规为基
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
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
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
7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生的权利;
……
P26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P26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新 增 份
人及权利义务 人及权利义务 额类别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设置描
基金投 资者 购买 本基 金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 述
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 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
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 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
同》募集的基金份额,即成为 募集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 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
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 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 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
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 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
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 金份 额具 有同 等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
的合法权益。 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
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
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
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P28-P29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P28-P29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根 据 最
人大会 人大会 新法规
一、召开事由 一、 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
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 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大会: 额持有人大会:
…… ……
(5)提高基金管理人、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 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
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
准的除外 ; 除外 ;
…… ……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 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
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8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
基金托管费;( 删除,依序调 基金费用的收取;
整)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 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
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在法律法规和《基 销售服务费率;
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
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
率; 业务规则 发生变动而应当对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 ……
同》进行修改;
……
P34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P34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根 据 最
人大会 人大会 新法规
六、表决 六、表决
…… ……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
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 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
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 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
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 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 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
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
有效。
P36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P36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根 据 最
人大会 人大会 新法规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 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下,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 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
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 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
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监
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 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9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P52-P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 P52-P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 根 据 最
值 值 新情况
五、估值方法 五、估值方法
本基金 按以 下方 式进 行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
估值: 值:
1、目标 ETF 份额的估值 1、目标 ETF 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目标 ETF 份 本基金投资的目标 ETF 份
额以目标 ETF 估值日基金份额 额以目标 ETF 估值日基金份额
净值估值,若估值日为非证券 净值估值,若估值日为非证券
交易所营业日,以该基金最近 交易所营业日,以该基金最近
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2、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 2、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权益
价证券的估值 类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 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证券
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 (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
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 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 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 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
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 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 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
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 收盘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
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价,确定公允价格;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 3、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益
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 类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1)送股、转增股、配股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
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 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 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
格。 价)估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
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 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
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10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 下,按成本估值。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
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 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
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 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 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4、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 收益品种的估值
价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
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 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 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
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
3、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 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
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净价进行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
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 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市价(收盘价)估值。 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 5、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
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 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 净价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
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 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按成本
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 估值。
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 6、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 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
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 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 7、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
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估值。
11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 8、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
本估值。 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
5、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 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
确定公允价值。 日结算价估值。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 9、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
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 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结
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7、股指期货合约以估值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
当日结算价格进行估值,估值 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
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 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
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规定。
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
估值。 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
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 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
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 的价格估值。
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价值的价格估值。 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 新规定估值。
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P56-P57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 P56-P57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 根 据 最
值 值 新情况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
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 的第 10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
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 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
值错误处理; 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
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 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 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
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
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 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
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 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
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 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
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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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 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
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造成的影响。
P5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 P5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 新 增 份
与税收 税收 额类别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设置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新
增,依序调整);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P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 P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 新 增 份
与税收 税收 额类别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设 置 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述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 3、销售服务费
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
本基金 收取 指数 许可 使 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
用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
指数许可方签订的指数许可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
使用协议,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指数使用费。 H=E×0.40%÷当年天数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
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基金资产净值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支付。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由注册登记
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
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
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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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
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
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新增,依序调整)
4、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收取指数许可使用
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指
数许可方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
协议,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指数
使用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
类”中第 5-10 项费用,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P59-P60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 P60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 根 据 最
与税收 税收 新法规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 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
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 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
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 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相关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 率。
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
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 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 人网站上公告。
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删除)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最迟 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P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 P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 新 增 份
与分配 与分配 额类别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设 置 描
…… …… 述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
等分配权;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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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
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
P65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 P65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 增 份
披露 披露 额类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设 置 描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 述
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及A
和基金份额净值。 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在开始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 净值。
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A类和C
值。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公告 半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
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站上。 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P7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 P7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 根 据 最
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新法规
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 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会决议通过:
大会决议通过: ……
…… (4)调整基金管理人、基
(4)提高基金管理人、 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 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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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除外;
准的除外; ……
…… 2、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
2、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
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 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监会备案: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
(1)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费用的收取;
基金托管费;(删除,依序调
整)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
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P77-P99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 P77-P99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 根 据 最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新法规、
情况及
新增份
额类别
设置描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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