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丰和债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
2018-03-2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
理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
管机构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对本基金赎回费相关
规则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
鉴于《管理规定》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
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不含)对应的赎回费
率调整为 1.5%。上述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维持不变,仍
为 100%。
转换业务涉及的本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三、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对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15:00 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调
整前的赎回费规则;对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15:00 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
后的赎回费规则。
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
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
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投资者持
有本基金少于 7 日(不含)收取 1.5%的短期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
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
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
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
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
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
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2 日
附件: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序 章节 原文 修订
号
1 第一部分 无 新增《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前言 险管理规定》作为订立基金合同的依据,即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2 第二部分 无 新增释义,“13、《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释义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3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的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
申购与赎回 申购的最低金额、最高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 申购的最低金额、最高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
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
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
基金份额上限、当日金额申购上限,具体规定 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申购与赎回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比例归入基金财 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比例归入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费。”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的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
申购与赎回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新增: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且基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情形时。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8、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
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
理。 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
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
过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
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
申购金额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6、8、9、10 项
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6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金份额的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申购与赎回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新增:“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 第六部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申购与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 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
延期赎回。 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 (1)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暂停赎回…… (3)暂停赎回……
在(2)部分延期赎回后增加以下内容: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
户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8 第七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当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事人及权利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
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9 第十二部分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每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
券。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四、投资限制 等。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四、投资限制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1、组合限制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第 12 款除外), 购款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增加: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2)、(12)、(13)、(18)、(19)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0 第十四部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基金资产估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
值 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
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11 第十八部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的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披露 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增加: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
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12 第十八部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的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披露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 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
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 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
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 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的下列事件:
增加:“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二)托管协议
序 章节 原文 修订
号
1 一、托管协议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
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2 三、基金托管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人对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理人的业务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监督和核查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购款等;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第 12 款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增加: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7)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
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
致的风险或损失。”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第 2 款、12 款、
13 款、18 款、19 款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