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8-10-1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自 2018 年 10 月 11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 基金除外)持有的停牌股
票“奥马电器(代码:00266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本公司计算依据为
AMAC 行业指数。
待以上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