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稳天盈货币:关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快速赎回增值业务的公告
2017-11-24
兴业稳天盈货币A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在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快速赎回增值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合作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起推出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兴业 稳天盈货币”)的快速赎回增值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 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民生银行签署的《快速赎回用户服 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合作共同为 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 申请时,若该快速赎回申请符合《服务协议》约定的条件且需要本公司垫付该笔 快速赎回申请金额的,则本公司委托民生银行通过垫资账户实时向投资者预留银 行账户划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 的货币基金份额及未结转收益快速过户至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专用账户并赎回, 赎回款用于偿还本公司委托民生银行垫付款项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A 类(基金代码:002912),服 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在民生银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兴业稳天 盈货币 A 类份额的投资者。如未来本公司和民生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 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民生银行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需与本公司和民生银行签署《服务协议》。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 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 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 0:00-24:00。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 停快速赎回业务,并由民生银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 发布公告。 3、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回 金额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快速赎 回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4、快速赎回申请一旦提交,不允许撤销。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 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民生银行的有关规 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2、本公司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垫资 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民生银行将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 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具体限额和其他限制规定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公告与《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投资者实际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的 内容为准。 4、本公司和民生银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业 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约定 进行公告或者由民生银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 5、本公告仅对在民生银行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兴业稳天盈货币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 同和最新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查询。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mbc.com.cn 客服电话:95568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ib-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09-556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