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稳天盈货币:关于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09-08
关于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现金管理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据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兴
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起始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自该日起投
资人可选择按照 B 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B 类代码:
005202),亦可选择按照原有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A 类代码:
002912)。
二、B 类基金份额费用情况
1、 B 类基金份额与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
2、与 A 类基金份额不同的是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务费率为 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发送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三、基金份额申购限制
通过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微信交易)首次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
投资人只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微信交易)
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首次申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3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详见下表:
份额类别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直销 其他销售机构 直销
首次申购最低
0.01 1 300 万
金额(元)
追加申购最低
0.01 1 0.01
金额(元)
单笔赎回最低
1 1
份额(份)
基金账户最低
保留基金单位 0.01 300 万
余额(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 份。
某笔赎回导致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
于 0.0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
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某笔赎回导致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
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 300 万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类基金份
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
计算公式详见基金合同。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
五、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只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微信交易)
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原基金份额自动转入 A 类基金份额且无
论金额大小均使用 0.25%的销售服务费率。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
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增加 B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兴业稳天盈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
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
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
改前后对照表》。
我公司将在更新的《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
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七、重要提示
1、本基金并存 A 类和 B 类两类基金份额后,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
2、两类基金份额不适用自动升降级规则。
3、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共同受《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束,同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
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于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
4、目前暂不开通 B 类基金份额与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时
间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cib-fund.com.cn)查阅本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
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
附件《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修订)》
第二部分 释义 增加并调整后续序号:
5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
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
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
52、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二部分 释义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第三部分 基金的 七、基金销售服务费 删除。
基本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第三部分 基金的 增加:
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可分设不同类别基金份额,各
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
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将设 A 类、B 类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不同的基金代
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
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
收益率。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为 0.25%,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为 0.01%。本基金份额的分类,具体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可对基金份额分类、或者停止基金份
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
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
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部分 基金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份额的申购与赎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回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
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但少于 2 周(含本数),暂停结 2 周(含本数),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 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 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 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1 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 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合同当事人及权 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7 亿元人民币
利义务
第七部分 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当事人及权 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
利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
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
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 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日年化收益率,确定基金份额申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购、赎回的价格;
益率,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第七部分 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当事人及权 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利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年化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 基金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同当事人及权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利义务 合法权益。 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份额持有人大会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人大会: 大会,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 有规定的除外:
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销售服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务费率,法律法规要求提高 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的除外; 率;
第八部分 基金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持有人大会:
会: 删除(1),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
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 范围内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且在
同规定的范围内调低基金的 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销售服务费率且在对现有基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
方式;
第十四部分 基 一、估值日 一、估值日
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
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 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
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非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交易日。
第十四部分 基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金资产估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 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
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
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 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 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 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
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 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
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
付。
第十四部分 基 七、估值的确认 七、估值的确认
金资产估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7 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 益、7 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益、7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计算结 基金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予
日年化收益率予以公布。 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率为 0.25%。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 务费率为 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
的计算方法如下: 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
H=E×0.25%÷当年天数 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费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 销售服务费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 净值
内发送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
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发送划付指
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
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 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近可支付日支付。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
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
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
有人服务费等。
第十六部分 基 二、收益分配原则 二、收益分配原则
金的收益与分配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
有同等分配权; 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 基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金的收益与分配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
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 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 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
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 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
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 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
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 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
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
监会同意,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同意,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
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 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
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 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转不再另行公告。
第十六部分 基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 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
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金的信息披露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
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 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前一日
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现收益、前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率。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 下:
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某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 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
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金份额总额×10000 ……
……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 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
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 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
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 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
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益率。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各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
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若遇法定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 节假日指定报刊休刊,则顺延至法定
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 节假日后首个出报日。下同),将基金
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指定报刊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登载
出报日。下同),将基金资产净 在指定媒介上。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
上。
第十八部分 基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金的信息披露 增加:
27、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
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 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
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 者盖章或者 XBRL 电子方式复核确认。
盖章或者 XBRL 电子方式复核确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