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植信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3-12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植信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植信基金”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3月12日起,本公司增加植信基金为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植信基金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植信基金的规定为准。
基金 申购赎回业 定期定额投 转换业
序号 基金名称
代码 务 资 务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 001076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2 001475
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3 001513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4 002910
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5 110002
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6 110005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7 110009
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8 110011
易方达科翔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9 110013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0 110015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1 110022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2 110023
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3 110025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4 110029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5 112002
二、关于本公司在植信基金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
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
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
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
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
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
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植信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
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植信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
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
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植信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
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
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植信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人代表: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