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8-04-26
             
            
            
                                     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在电子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汇款交易方式,
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实行手续费 0.1 折的优惠(固定费率除外);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汇款交易
方式,认购、申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实行手续费 0 费率的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或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超级智投宝”等基金组合产
品继续实行手续费 0 费率的优惠(固定费率除外)。具体方案如下:
     一、货币基金快速转购业务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
认购、申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的公募基金,认购、申购享受 0.1 折费率优惠(固定费
率除外);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
认购、申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申购享受 0 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
定投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的公募基金,定投享受 0 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本公
司旗下“超级智投宝”等基金组合产品的,享受 0 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基金认/申购/定投业务受理日发起的货币基金快速转购申请,本公司于当
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赎回及目标基金认/申购/定投申请。投资者使用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须为电子
直销平台可用份额。
    详细业务规则请参照《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货币基金快速转购业务规则》。
    二、汇款交易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汇款交易认购、申购本
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前端收费的公募基金,认购、申购享受 0.1 折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收款账户:
        户     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帐号:4000020419200076106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汇款交易方式认购、申
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申购享受 0 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收款账户:
        户     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银行帐号:4000032419200784024
    三、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现有其他费率优惠方案继续有效。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
惠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货币基
金快速转购业务的业务规则和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
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