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8-07-17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E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将对本公司管理的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接受投资者对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6162)。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
额净值。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1.50%收取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
(含)但少于 30 日的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0.10%收取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 30 日以上(含)的 E 类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本次调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与销售服务费率如下表:
类别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每笔赎回最低份额 基金账户最低保留基金份额余额 销
售
服务费
A 类 代销渠道 10 元,直销网上交易 1000 元(直销柜台为 50 万元) 代销渠道 10 元,直销渠道 1000 元
1份 1份 0
C 类 代销渠道 10 元,直销网上交易 1000 元(直销柜台为 50 万元) 代销渠道 10 元,直销渠道 1000 元
1 份 1 份 0.40%/年
E 类 代销渠道 10 元,直销网上交易 1000 元(直销柜台为 50 万元) 代销渠道 10 元,直销渠道 1000 元
1 份 1 份 0.10%/年
二、本基金 E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E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杭州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 22 号四宜大院 B 幢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8 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5 日
杭州直销柜台联系人:毛亚婕、何倩男
电话:(0571)89720022、(0571)89720021
传真:(0571)85104360
上海直销柜台联系人:吴琳晓
电话:(021)20568211、(021)20568225
传真:(021)68753502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
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
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进行咨
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7 日
附件:《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一、《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销售服务费率为
0.40%/年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且销售服务费率为 0.10%/年的基金份额,称为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1、本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40%。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C 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40%,E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
售服务费率为 0.1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章节 《托管协议》修改前条款 《托管协议》修改后条款
第十一部分基金费用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40%,C 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C 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40%,E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
售服务费率为 0.1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