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2017-03-08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2901;C 类:002902)
二、调整方案
1、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不包含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直销柜台)申购上述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 10 元
(含申购费),即投资者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调整为 10 元。 基金
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直销柜台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不作调整。
2、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
金额、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
机构的相关约定。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
并予以调整。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