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2017-03-08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A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2901;C 类:002902) 二、调整方案 1、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不包含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直销柜台)申购上述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 10 元 (含申购费),即投资者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调整为 10 元。 基金 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直销柜台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不作调整。 2、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 金额、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 机构的相关约定。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 并予以调整。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