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移动互联混合(QDII):关于新增发售机构并在华夏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调整单笔最低认购金额的公告
2016-11-16
关于华夏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发售机构
并在华夏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调整单笔最低认购金额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发
布的《华夏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华
夏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移
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爱建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在招商证券、爱建证券办理本基金的人民币认购等业务。同日起,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办理本基金
人民币认购业务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调整为 10.00 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
(二)爱建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爱建证券网站:www.ajzq.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