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关于增设E级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6-07-14
关于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级基金份额并相
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现金管家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
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7
月14日起增加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E级基金份额并相
应变更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E级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E级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B、C、D和E级基金份额,五级基金份
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A
级基金份额代码为420006(现有基金份额类别),B级基金份额代码为420106(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C级基金份额代码为000832(现有基金份额类别),D级基金份额
代码为001251(现有基金份额类别),E级基金份额代码为002847(新增基金份额类
别)。
2、新增E级基金份额与A、D级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
费)相同。E级基金份额不随持有时间或持有数量升级或降级为其他基金份额类别,
且在销售机构支持的情况下该份额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 E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4、E 级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含),追加申购单笔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含),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01 份(含),最低保留份
额为 0.01 份(含)。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一)“第二部分 释义”中
修改释义:
“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分设A、B、C、D、E五级基金份额,五级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用计提费率不同,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A、D 和 E 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
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
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C 级基金份额、D 级基金份额和 E 级基
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级
基金份额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不能满足
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
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C 级基金份额、D 级基金份额和 E 级基
金不进行基金份额降级”
(二)“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级”中
“一、基金份额分级”修改为: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的金额等级或其他条件,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
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将
设A级、B级、C级、D级和E级五级基金份额,五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
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级情
况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修改为: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具体见招募说明书,C 级基金
份额、D 级基金份额和 E 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
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 2 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
体上刊登公告。”
(三)“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
“一、基金管理人”中第一条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43 亿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四)“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三条修改为: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级降级为 A 级的
基金份额,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B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级升级为 B 级的基金份额,应
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C 级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C 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D 级和 E 级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级和 E 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
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四)-(九)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五) “第二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中“(二)基
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第 3 点修改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级降级为 A 级的
基金份额,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B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级升级为 B 级的基金份额,应
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C 级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C 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D 级和 E 级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级和 E 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
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16年7月14日起办理本基金E级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同时,也可办理本基金E级基金份额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指定基金份
额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或公告。
2、本基金E级基金份额将自2016年7月14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和其他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
收益率。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本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3、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E级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
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