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益回报:2022年第1季度报告
2022-04-22
景顺顺益回报混合A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2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27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8,216,268.2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 同时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以增强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 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 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 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权益类等大类资产的 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 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 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 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 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 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 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 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 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 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 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 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 响。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 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 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 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 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 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3、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本 基金将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分析投资标的。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产,但有可能持有所 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 权证等。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 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溢价 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业绩比较基准 8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 15%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 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A 类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92 00279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11,823,160.83 份 106,393,107.4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A 类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579,184.99 1,451,457.15 2.本期利润 -12,958,367.77 -5,920,180.9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8 -0.033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0,318,577.71 149,152,631.2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334 1.401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A 类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16% 0.25% -1.61% 0.23% -0.55% 0.02% 过去六个月 0.24% 0.20% -0.32% 0.18% 0.56% 0.02% 过去一年 3.19% 0.19% 1.71% 0.18% 1.48% 0.01% 过去三年 24.16% 0.25% 13.06% 0.19% 11.10% 0.06% 过去五年 39.76% 0.27% 25.30% 0.18% 14.46% 0.09% 自基金合同 43.34% 0.26% 24.36% 0.18% 18.98% 0.08%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C 类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25% 0.25% -1.61% 0.23% -0.64% 0.02% 过去六个月 0.04% 0.20% -0.32% 0.18% 0.36% 0.02% 过去一年 2.79% 0.19% 1.71% 0.18% 1.08% 0.01% 过去三年 22.72% 0.25% 13.06% 0.19% 9.66% 0.06% 过去五年 36.89% 0.27% 25.30% 0.18% 11.59% 0.09% 自基金合同 40.19% 0.26% 24.36% 0.18% 15.83% 0.0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7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6 年 1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工学硕士。曾任交通银行公司机构部高级 行业经理,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信用评级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陈莹 本基金的 2020年7 月25 - 8 年 公司固定收益部信用分析师。2019 年 11 基金经理 日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 员,自 2020 年 7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 金经理,现任混合资产投资部基金经理。 具有 8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一季度海内外宏观环境非常动荡,对资本市场影响很大:从海外情况来看,先有美国通胀压力持续,美债收益率开年就大幅反弹,对资本市场流动性有较大冲击;2 月份,俄乌冲突意外爆发,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暴涨,市场对滞胀的担忧再起;3 月份,在深圳上海疫情扩散、市场期待的降息缺席、统计局数据一片质疑、中概股可能退市等系列冲击下,资本市场表现更为动荡。3 月 16 日,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声,就市场关心的稳增长、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中概股以及大型平台企业资本扩张等问题都给予积极回应,市场信心得以一定程度的恢复。而就已经公布的经济数据来看,受疫情的冲击,整体需求较为一般,尤其 2 月份的社融数据较为疲软,其中居民中长期贷款较为罕见的出现单月负增长。 一季度债券市场呈现震荡走势,收益率先下后上:年初资金面较为宽松,叠加 1 月 17 日央行 下调 MLF 利率 10 个基点,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行,春节之后,随着权益市场大幅调整,由于理财、基金的赎回压力导致债券也被抛售,叠加 1 月社融数据超预期,债市收益率出现一定上行。 整个一季度,1 年、3 年、5 年、10 年国开收益率分别下行 3BP、上行 5BP、上行 1.5BP、下行 4.5BP。 AAA 信用债方面,1 年期收益率下行 6bp,而 3 年和 5 年收益率则上行接近 20BP,曲线有所陡峭化, 信用利差明显走阔。 一季度权益市场整体震荡下行,进入 3 月份,股票市场下行加速,在金稳会之后,股票市场 企稳并有一定幅度反弹。从股市风格来看,估值相对较高的个股大幅下挫,而受益于商品价格上涨的周期股以及估值较合理的价值股表现相对较好。上证指数当季下跌 10.65%,沪深 300 下跌14.53%,创业板指下跌 19.96%。 一季度组合债券部分增配了估值调整到位的银行二级资本债,略微拉长了久期,保持适度的杠杆水平。权益部分以绝对收益为主要思路,结构上以稳健低估值品种为主,辅以一部分中长期景气度较为确认的估值相对合理的成长品种。 权益市场方面,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季度,在政策开始逐步发力的背景下,近期市场情绪在逐步回暖,我们预计一季度影响市场的一些外部因素,短期都很难再进一步恶化,未来有望出现改善。我们将重点聚焦国内稳增长的手段,并密切跟踪。从中央政府一直以来的态度来看,稳增长应该是逐步发力的过程,而地产政策是焦点。近期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措施,中国宏观经济底部逐步企稳的概率很大。因此,我们对后续股市的表现并不悲观,配置思路方面,寻找估值和景气度相匹配的板块,关注个股估值的安全边际,逢低吸纳代表消费升级及产业升级趋势的优质龙头。组合配置方向上,一方面,在中低估值的板块中寻找受益于宽信用、景气度边际改善或者有预期差的行业;另一方面,择机增配业绩确定性强的消费龙头以及估值合理的具备中长期景气度的优质成长品种。 债券市场方面,虽然目前债券收益率处于历史较低分位数,但考虑到当下经济周期以及货币政策的组合,债券仍然具备一定的配置价值。配置方向依然以高等级信用债为主,继续立足票息策略,待收益率调整之后择机增配长债,同时积极把握赎回等流动性冲击带来的银行次级债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61%。 2022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C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6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28,589,872.69 14.07 其中:股票 128,589,872.69 14.0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81,074,576.94 85.44 其中:债券 781,074,576.94 85.4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38,950.44 0.33 8 其他资产 1,481,015.96 0.16 9 合计 914,184,416.0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固定收益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的列报金额已包含对应的“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其他资产”中的“应收利息”指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金额,下同。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998,235.00 0.81 C 制造业 83,590,767.80 11.3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862,180.00 0.25 E 建筑业 7,110.12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516,873.02 0.0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54,864.00 0.3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40,085.05 0.22 J 金融业 27,562,184.85 3.73 K 房地产业 1,208,172.00 0.1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66,980.00 0.1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30,373.70 0.2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551.15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79,110.00 0.0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1,386.00 0.05 S 综合 - - 合计 128,589,872.69 17.39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02142 宁波银行 231,380 8,651,298.20 1.17 2 600519 贵州茅台 3,800 6,532,200.00 0.88 3 600036 招商银行 112,100 5,246,280.00 0.71 4 000333 美的集团 73,600 4,195,200.00 0.57 5 002311 海大集团 69,100 3,793,590.00 0.51 6 600887 伊利股份 98,400 3,629,976.00 0.49 7 601899 紫金矿业 250,600 2,841,804.00 0.38 8 000858 五粮液 17,200 2,667,032.00 0.36 9 300750 宁德时代 5,200 2,663,960.00 0.36 10 601398 工商银行 536,700 2,560,059.00 0.35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534,745.89 0.4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3,013,054.80 15.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1,565,512.33 5.62 4 企业债券 101,698,691.52 13.7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506,010.96 2.77 6 中期票据 393,556,686.56 53.2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449,612.42 0.2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147,315,774.79 19.92 10 合计 781,074,576.94 105.6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70206 17 国开 06 400,000 41,565,512.33 5.62 2 1920046 19 宁波银行二级 300,000 31,795,898.63 4.30 3 102100822 21 浦东开发 MTN002 300,000 31,277,408.22 4.23 4 2028024 20 中信银行二级 300,000 31,275,271.23 4.23 5 101759035 17 余杭城建 MTN001 300,000 31,242,065.75 4.2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8 号)。其因未报送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漏报贸易融资 业务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44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16 号)。其因 为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等二十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 7170 万元。 2022 年 3 月 21 日,招商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 保监罚决字〔2022〕21 号),其因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 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0 万元。 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1〕79 号),中信银行因违反 《反垄断法》被处以 5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1 号)。其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2021 年 6 月 10 日,宁波银行因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6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30 日,宁波银行因贷款被挪用于缴纳土地款或土地收储、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 严、房地产贷款放款和支用环节审核不严、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地产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57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7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 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等,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21〕2 号),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86.2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4、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股票代码:601398),其私人银行部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 罚决字〔2021〕54 号)。其因部分理财产品交易存在利益输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被处以 50 万元罚款。 2022 年 3 月 21 日,工商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 罚决字〔2022〕11 号),其因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存在偏差、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 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6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工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股票代码:601998)因漏报抵押物价值EAST 数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7 号),被处以 290 万元罚款。 2021 年 11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1〕79 号),中信银行因违反 《反垄断法》被处以 5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信银行进行了投资。 6、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360.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359,928.9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00,726.97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481,015.96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48 张行转债 501,421.13 0.07 2 113516 苏农转债 197,980.64 0.03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 22 号),并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 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A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C 类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76,519,473.93 171,428,048.9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4,205,935.21 29,791,714.8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8,902,248.31 94,826,656.4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1,823,160.83 106,393,107.4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份额 者 序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类 号 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 别 机 1 20220105-20220126;100,264,764.4225,749,038.9335,000,000.00 91,013,803.35 17.56构 20220221-20220330 2 20220331-20220331 107,222,142.82 - -107,222,142.82 20.6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