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12-08
             
            
            
                                          关于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2 月 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7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
                                    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A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92                                      00279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37 号
                                                           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6 日
                                                           景顺长城顺益 景顺长城顺益             合计
份额级别
                                                           回报混合 A 类      回报混合 C 类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315               1,462              3,77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38,534,236.00     82,990,687.31     321,524,923.3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61,301.02           43,338.55          204,639.57
                                   有效认购份额              238,534,236.00     82,990,687.31     321,524,923.31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61,301.02           43,338.55          204,639.57
                                   合计                      238,695,537.02     83,034,025.86     321,729,562.88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0                 0                   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位:份)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29,750.37          11,048.57           40,798.9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位:份)
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25%            0.0133%              0.012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是
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7 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
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和网站 www.igwfmc.com 查询交
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
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
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