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2024-10-25
新华双利债C
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 1 页共 14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新华双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7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 48,964,970.88 份 总额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较高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配置债 投资目标 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通过适 量投资权益类资产力争获取增强型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以及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战 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 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之上,一方面综 合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及信用策略进行固定收益类资 产投资组合的构建;另一方面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 具有持续成长性且估值相对合理,同时股价具有趋势向上的股票构 建权益类资产投资组合,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水平。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新华双利债券 A 新华双利债券 C 新华双利债券 E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02765 002766 021992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6,730,153.80 份 10,778,453.19 份 31,456,363.89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新华双利债券 A 新华双利债券 C 新华双利债券 E 1.本期已实现收 -238,332.66 -385,341.20 -17,066.22 益 2.本期利润 -231,218.00 -377,218.53 105,186.63 3.加权平均基金 -0.0338 -0.0245 0.0083 份额本期利润 4.期末基金资产 7,883,740.50 12,207,192.87 32,186,298.63 净值 5.期末基金份额 1.1714 1.1326 1.0232 净值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双利债券 A: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80% 0.59% 1.27% 0.13% -4.07% 0.46% 过去六个月 -3.51% 0.61% 1.76% 0.10% -5.27% 0.51% 过去一年 -10.74% 0.80% 3.16% 0.10% -13.90% 0.70% 过去三年 -12.46% 0.83% 1.66% 0.11% -14.12% 0.72% 过去五年 4.87% 0.82% 5.15% 0.12% -0.28% 0.70% 自基金合同 17.14% 0.68% -0.75% 0.12% 17.89% 0.56% 生效起至今 2、新华双利债券 C: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90% 0.59% 1.27% 0.13% -4.17% 0.46% 过去六个月 -3.70% 0.61% 1.76% 0.10% -5.46% 0.51% 过去一年 -11.11% 0.80% 3.16% 0.10% -14.27% 0.70% 过去三年 -13.52% 0.83% 1.66% 0.11% -15.18% 0.72% 过去五年 2.78% 0.82% 5.15% 0.12% -2.37% 0.70% 自基金合同 13.26% 0.68% -0.75% 0.12% 14.01% 0.56% 生效起至今 3、新华双利债券 E: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32% 0.74% 1.60% 0.21% 0.72% 0.53% 自基金合同 2.32% 0.74% 1.60% 0.21% 0.72% 0.53%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自2024年8月23日起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992),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24年9月24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1.新华双利债券 A: 2.新华双利债券 C: 3.新华双利债券 E: 注: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992),份额首次确认日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年限 说明 任职 离任日 日期 期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增怡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金融学硕士,曾任民生证券高级分 新华增盈回报 2020-1 析师,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王丹 债券型证券投 2-08 - 14 研究经理、研究总监、高级投资经 资基金基金经 理。 理、新华鑫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通过制度、流程、系统和技术手段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或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情形。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经济基本面仍然呈现疲软,债券市场先涨后跌,前期上涨主要是源于经济偏弱,美国降息预期和国内货币政策宽松,后期下跌主要是因为 9 月末一系列提振资本市场和经济的政策,债券收益率整个季度来看仍然呈现陡峭下行,短端下行幅度更大,3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高达24BP, 10 年期和 30 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下行 6BP 和 7BP 至 2.15%和 2.36%,权益市场表现跟债券市场相 反,前期持续调整,8 月份可转债市场出现比较大的下跌,9 月末系列提振经济和资本市场政策出台后,权益市场大幅反弹,整个季度来看,上证综合指数和沪深 300 指数分别上涨 12.4%和 17.7%。 今年以来权益市场波动非常大,因此本基金股票和转债仓位调整非常灵活以适应市场,权益市场不好时我们就多投资一些纯债,三季度我们前期大幅减少了权益暴露比例,避免了回撤,但是盈亏同源,本基金在 9 月末也错过本轮权益市场大幅反弹,我们后续将加强对市场和政策的认知,争取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收益,我们未来最看好的方向仍然是科技,可转债市场未来也是本基金重点投资的领域。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171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0%, 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1.27%;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1326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90%,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1.27%;本基金 E 类份额净值为 1.0232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2.32%,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1.60%。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2,744,161.28 66.86 其中:债券 42,744,161.28 66.8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300,000.00 14.5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863,940.54 18.56 7 其他各项资产 25,330.46 0.04 8 合计 63,933,432.28 100.00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1,811,778.49 60.8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932,382.79 20.91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744,161.28 81.76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9740 24 国债 09 120,000 12,093,915.62 23.13 2 019727 23 国债 24 100,000 10,220,876.71 19.55 3 019733 24 国债 02 70,000 7,105,496.71 13.59 4 113042 上银转债 37,000 4,198,690.05 8.03 5 110059 浦发转债 36,000 3,989,182.69 7.63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942.1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1,388.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330.46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13042 上银转债 4,198,690.05 8.03 2 110059 浦发转债 3,989,182.69 7.63 3 113044 大秦转债 843,182.19 1.61 4 123176 精测转 2 540,483.11 1.03 5 118004 博瑞转债 421,113.14 0.81 6 113061 拓普转债 333,152.52 0.64 7 118037 上声转债 254,888.22 0.49 8 123115 捷捷转债 226,876.08 0.43 9 123107 温氏转债 124,814.79 0.24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华双利债券A 新华双利债券C 新华双利债券E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7,084,705.43 38,038,966.67 - 额总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 254,443.93 2,224,815.98 31,456,363.89 购份额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 608,995.56 29,485,329.46 - 总赎回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 -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6,730,153.80 10,778,453.19 31,456,363.89 额总额 注:本基金自2024年8月23日起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992),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24 年9月24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类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1 20240701-202407 17,145, - 17,145,30 0.00 0.00% 03 306.47 6.47 机构 2 20240926-202409 - 19,609, - 19,609,765.6 40.05% 30 765.66 6 3 20240926-202409 - 10,785, - 10,785,371.11 22.03% 30 371.11 产品特有风险 1、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2、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基金持续稳定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3、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查询。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