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2023-06-30
新华双利债C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鉴于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 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于春玲女士、张宗友先生、李磊先生、匡双礼先生、张坤女士、徐经长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匡双礼先生、张坤女士、徐经长先生为独立董事。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翟晨曦女士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胡湘先生、胡波先生、刘成伟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变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按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本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指导和支持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于春玲女士:董事长、代任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局长、天津分行行长,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交易商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债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光大银行董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代任董事长。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中国金融40人论坛常务理事。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李磊先生:董事,硕士。曾任江苏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江苏中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江苏华源防爆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总监。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综合小组负责人。 匡双礼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银行业协会外部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现任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诚信信息记录良好。 张坤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内蒙古临河金川保健啤酒总厂党委办公室主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部总监、秘书长助理、协会资深高级专家(一级)。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诚信信息记录良好。 徐经长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庐江县财政局科员,中国煤炭经济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诚信信息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