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尊利增强:份额发售公告
2016-04-30
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4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9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1
四、清算与交割 ................................................... 13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3
六、发售费用 ..................................................... 13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3
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7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6 年 5 月 3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包括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以及工商银行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一次
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9、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
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超过
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认购的,首次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单笔追加不得低于1,0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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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的,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募集期间不设置
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0、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基金账
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指定销售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立基金
账户的手续。本公司同时开通网上开户功能,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https://e.gsfunds.com.cn )查询。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
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
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
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上
交易系统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gsfunds.
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
的相关事宜。
15、销售网点和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同时进行本基金的销售;销售机构销售本
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
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6、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
号码咨询购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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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
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
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
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
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下会给投
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从预期风险收益方面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
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
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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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基金管理人客户
服务热线(4009-258-258),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或者通过销
售机构,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一、 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寿安保尊利增强
回报债券 A,基金代码:002720;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 C,基金代码:
002721)。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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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适时配置权益
资产,以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八)销售机构和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联系电话:010-50850725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 2 )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系 统
(https://e.gs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一路财富(北京)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
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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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
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九)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6 年 5 月 3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止;基金管理人可
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的认购
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不收取认(申)购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
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费率水平及其他具体规则,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
易系统进行认购的,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
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认购的,首次认购
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单笔追加不得低于1,000元(含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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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的,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
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
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金
额的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公告。
4、认购费用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 < 100 万 0.60%
100 万 ≤ M < 300 万 0.40%
300 万 ≤ M < 500 万 0.20%
M ≥ 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注:M 为认购金额。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认购本基金,享受认购费率 1 折优
惠,具体详见 2015 年 11 月 4 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为 0;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认购人承担,认购费用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
费用;
(4)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多次认购的,需按单一交易账
户当日累计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费用;
(5)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
金财产中列支。
5、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1)A 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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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多次认购
的,需按单一交易账户当日累计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计算公式
为: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3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1+0.6%) = 9,940.36元
认购费用 =10,000-9,940.36 = 59.64元
认购份额 = (9,940.36+3)/1.00 = 9,943.36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3元,
则其可得到9,943.36份的认购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3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3)/1.00 = 10,003.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3元,
则其可得到10,003.00份的认购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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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
户、认购申请。
(一)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
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经其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投资者签字或经公证的授权代办人办理
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
复印件并签字;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详细阅读并签字的《风险提示函》、《风险自负承诺函》;
(5)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6)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0031923914682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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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918888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8038
3)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银行账号:11006087201880000026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371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
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
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
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注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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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
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
件(加盖公章);
(4)详细阅读并签字盖章的《风险提示函》、《风险自负承诺函》;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7)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需采用传真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10)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1)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开户预留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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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0031923914682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30
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918888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8038
3)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银行账号:11006087201880000026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371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
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
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
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注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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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
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
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
者认购资金的利息结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
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
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
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
集支付的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电话:010-50850725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址:www.g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同基金管理人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秀宇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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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亚平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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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indasc.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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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陈炽华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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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转 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hysec.com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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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邵海霞
电话:010-66568124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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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62020088-8802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2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鄢萌莎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65980408-8009
传真:010-6598040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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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ijijin.cn/
(2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岳倩倩
电话:010-8565057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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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 www.hexun.com
(26)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27)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7457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曙光大厦 C 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 张立新
电话:010-58276999
传真:010-58276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972
网址:www.5ilicai.cn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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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 25 层 I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 25 层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3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站: https://tty.chinapnr.com
(32)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23
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刘昊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 www.jinqianwo.cn
(3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 4000-466-788
公司网站:www.66zichan.com
(3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300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8.jrj.com.cn
(3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薛长平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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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36)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张婷婷
电话:010-56580666
客服电话:010-56409010
公司网站: www.jimufund.com
(3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琶 洲 大 道 东 1 号 保 利 国 际 广 场 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38)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 号国投尚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传真:010-57649620
公司网址:www.lanmao.com
(四)登记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电话:010-508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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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0850966
联系人:干晓树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法人代表: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辜虹
经办注册会计师:辜虹、郭燕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30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