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A类、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2024-10-25
鹏华金城混合
关于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A类、C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金城混合”)新增A类、C类基金份额且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对相应的基金合同和《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增加A类、C类基金份额后,鹏华金城混合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 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A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金城混合新增A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22189),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从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设置如下: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00% 0.40% 100万≤M<500万 0.50% 0.15% 500万≤M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鹏华金城混合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0.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 鹏华金城混合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金城混合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2190),与现有的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鹏华金城混合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0.6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 鹏华金城混合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金城混合的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新增A类、C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简称发生变更,更新后的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简称及代码如下: 基金份额简称 基金份额代码 鹏华金城混合A 022189 鹏华金城混合C 022190 鹏华金城混合D 002714 三、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金城混合增加A类和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鹏华金城混合增设A类和C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鹏华金城混合增加A类、C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 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部分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前言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补充如下表述并相应调整序号: 部分 3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释义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3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 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D类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 份额净值 第三 六、基金份额类别 六、基金份额类别 部分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 基金 分为A类、C类和D类不同的类别。 的基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从本类别 本情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 况 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D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 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 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 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 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按 提前公告。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在不对 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 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按《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第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份额 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的申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购与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赎回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格。 第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部分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基金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份额 计算; 准进行计算; 的申 购与 赎回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基金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 份额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的申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购与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赎回 计算或公告。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承担。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 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续持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 产。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 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4、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 金财产承担。 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相应投资人承担,不列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产。 费。 6、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媒介上公告。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第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部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份额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的申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购与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赎回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理。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 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 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 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 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 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10% 人超过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 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 予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 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 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动延期赎回处理。 期赎回处理。 第六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部分 赎回的公告 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 份额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的申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购与 金份额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 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 值。 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当连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 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 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 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 份额净值。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当事 商会中心43层 商会中心43层 人及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权利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义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合同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当事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人及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 权利 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 义务 告》(国发[1979]72号) 示报告》(国发[1979]7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 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 字【1998】24号 基字【1998】24号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合同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人及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权利 格; 赎回价格; 义务 第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部分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 基金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 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合同 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 当事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 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人及 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权利 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 义务 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分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 份额 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持有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人大 准;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更收费方式; 第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分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基金 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 资产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估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定。 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四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分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基金 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资产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估值 误。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1 第十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四部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分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基金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资产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估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 公布。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分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 3、销售服务费; 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与税 露费用; 露费用; 收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五部 式 分 3、销售服务费 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费用 0.1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与税 0.20%,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收 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 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 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 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当 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 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至相应 基金财产中支付。 账户。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上述“一、基金费用 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1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分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基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的收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益与 红;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各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C类基金份额 收取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 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定。 第十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分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基金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的收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益与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分配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分 (二)基金净值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的信 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息披 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露 净值。 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额累计净值。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1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分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基金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 的信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息披 率发生变更; 露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分之零点五;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十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八部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分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基金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的信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息披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露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九部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分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基金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 合同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的变 分配。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1 一、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托管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当事 商会中心43层 商会中心43层 人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1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号 [1998]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一、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托管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当事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人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1998】24号 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 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 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 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 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 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 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 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 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 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 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 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 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 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 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 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 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 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 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 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 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 业务。 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基金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托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人对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基金 1 管理 息披露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配、相关信息披露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人的 等进行复核。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四、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 基金 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 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 管理 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 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 人对 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 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 基金 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 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 托管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 人的 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业务 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 核查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 行为。 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交易 1、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1、T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 及清 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金资 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 算交 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 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 收安 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份额净值 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各类 排 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 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 露媒介。 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各类基金份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净 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 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 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 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 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 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 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 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行账务处理。 八、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基金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资产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 净值 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计算 数后的价值。 和会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 计核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 算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 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 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约定的方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 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 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 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 进行。 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净 1 点后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 值小数点后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 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 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 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 大;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 案;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 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 理。 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 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 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 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 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期末可供分配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期末可供分配 收益 利润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 利润根据持有各类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分配 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 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期末可供分 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 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 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九、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收益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分配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红。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十 补充如下表述并相应调整序号: 一、 (三)销售服务费 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费用 0.1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 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 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 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当 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 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三)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 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至相应 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账户。 规定执行。 (四)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1 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之外 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 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各类基金份 份额 额。 持有 人名 册的 保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