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2-03-29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集丰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7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年 月 日 2016 11 1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集 公告依据 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年 月 日 2022 3 2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年度的第 次分红 2022 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集丰债券 广发集丰债券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11 00271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 1.130 1.121 位: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281,966,758.62 10,086,339.37 润(单位:元) 金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140,983,379.31 5,043,169.69 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份基金份额) /10 0.450 0.450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 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年 月 日 20223 30 除息日 年 月 日(场外) 20223 30 现金红利发放日 年 月 日 20223 31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年 月 日的 2022 3 30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 年 月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20224 1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3月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 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 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 (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 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 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