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集丰债券:关于分红公告
2017-12-2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2 月 2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集丰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7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集丰债券 A 类 广发集丰债券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11 00271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 1.054 1.050 额净值(单位:元) 截止基 准日下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可 7,074,108.32 4,258.45 属分级 基金的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 3,537,054.16 2,129.23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340 0.300 份基金份额) 注:《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7 年 12 月 2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 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7 年 12 月 26 日)最 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 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 T+2 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 之日为 T 日)后(含 T+2 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 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