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集丰债券:关于提高A类份额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的公告
2016-12-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的
公告
根据《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6 年 12 月 28
日起提高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2711)赎回费计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此调整适用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起提交的赎回申请,具体
方案如下:
调整前赎回费 调整后赎回费
持有期限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T<1 年 25% 100%
T≥1 年 - -
注: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2712)赎回费计
入基金财产比例均为 100%,此次调整不涉及。
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最近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更新,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
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了解详情。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