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纯债一年定开债:关于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2-04
德邦锐兴债券C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德邦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0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计票日为 2020 年 2 月 3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 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唐伟欣对计票过程 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 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2 日,即在 2020 年 1 月 2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 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计票结果如下: 经计票,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共计 39,989,270.39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份额 52,273,048.71 份的 76.5%,满 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db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德邦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表决,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9,989,270.39 份,其中,同意 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9,989,270.39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 份,弃权 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 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0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的规定,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2 月 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 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 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1、关于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 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 《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并据此编制《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前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 会审核并获《关于准予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2822 号文)。 2、转型选择期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 本基金转型选择期期间为 2020 年 2 月 5 日(含该日)至 3 月 5 日(含该日)。在选择期 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 期间对于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 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免收赎回费用。 本基金在选择期豁免《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 制等条款。 详细安排详见《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3、《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 2020 年 3 月 6 日)起, 《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注 册为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转型后的基金名称将变更为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德邦锐兴债券, 基金代码不变(A 类 002704,C 类 002705)。 基金管理人将在《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德邦锐兴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4、转型后申购、赎回业务的安排 基金管理人自《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 2020 年 3 月 6 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安排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德邦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