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资产管理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
2022-01-01
兴业聚丰混合A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 2022 年1 月 1 日起资产管理产品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执行。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合同约定,如国家有最新规定的,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将于 2022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