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裕灵活配置混合:关于招商安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12-13
招商安裕混合A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招商安裕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安裕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降低招商安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托管协议中关于基金财产保管的相关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1.5%调低至 0.6%。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 0.25%调低至 0.15%。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合同 修订后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设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 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 [1983]14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 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设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 14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第十 五部 分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 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 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 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协议 修订后 一、基 金托 管协 议当 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浩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蒋松云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 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 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五、基 金财 产保 管 (四)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 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 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 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 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户, 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 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六)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 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 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 其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 实物证券 的购买和转让,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办理。 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 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 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 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四)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 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 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 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 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 户和资金结算专户, 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 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六)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银行存款证实书等实 物证券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 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 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 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 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 担保管责任。 十一、 基金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 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 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招商安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 修订后的招商安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