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创业板ETF联接:关于调整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04-22
关于调整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
相关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相
关基金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48
002656(A 类份额)
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04343(C 类份额)
二、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50%调低至 0.15%,
托管费年费率由 0.10%调低至 0.05%。
2、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类及 C 类份额的管理费年费
率由 0.50%调低至 0.15%,托管费年费率由 0.10%调低至 0.05%。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内容如下:
(一)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若为负
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若为负
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0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根据上述变更,分别对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步更新招募说明书。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相关基金费率将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起生效,并将于生效日当天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