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价值精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8-03-30
天弘价值精选混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敬请投资 者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资产估值、 信息披露等部分内容。同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 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相应做出了调整。 重要提示: 1、本次系根据《规定》要求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 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 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 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根据法定时间要求,进行更新及披露。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 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附件: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据和原则 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第一部分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前言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 ……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 第二部分 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释义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新增,以下序号顺 延)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新增)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 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 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 …… …… 的申购与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 赎回 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 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 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新增,以 下序号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 定。(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请。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 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除外。(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 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 上限的。(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 发生上述第 1、2、3、5、7、9 项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决定拒绝 或暂停 接受 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业务的办理。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项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 …… 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 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述(2)方 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 (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 响 螺 湾 旷 世 国 际 大 厦 A 座 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1704-241 号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第七部分 16 层(新增) 基金合同 邮政编码:300203(新增) 当事人及 …… 权利义务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新增)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法定代表人:彭纯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第十二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分基金的 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投资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 ……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期货合约 需缴纳 的交 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 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 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新增)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2)、(13)、(19)、(20)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分基金资 …… …… 产估值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第十八部 …… …… 分基金的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信息披露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 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新增)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时;(新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新增,以下序号顺 延) ……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 ……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暂 停估值;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