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行健宏扬中国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7-06
天弘价值精选混合
关于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行健宏扬中国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 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行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关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6 年 7 月 6 日起,增 加国金证券为行健宏扬中国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机构。同时,经本公司与国金证券 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本基金参加国金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国金证券的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且符合本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投资者。 二、活动方案 自 2016 年 7 月 6 日起,通过国金证券指定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申购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不收取申购费;申购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 以国金证券指定平台的费率政策为准。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国金证券指定平台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 办理本基金交 易前,请仔细 阅读本公司 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在本公司官方网 站 (www.thfund.com.cn)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 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分别以国金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3、本公告有关基金交易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天弘基金所有。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五、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本基金并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请 认真阅读《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为香港互认基金,投资者应特别关注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请详细 参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