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11-0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旗下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02638,以下简称“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为:一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因本基金以市值法估值,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无法准确反
映投资组合的业绩和波动特征,为更好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兴业天融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相应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20年11月4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一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变更为“中国债券
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五、业绩比较基准”:
原内容:“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来获取的收益,力争获取相对稳健的绝对回报,追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修改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三、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上述变更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
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且对本基金投资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http://www.cib-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订后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拨打本公司客
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归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
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
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
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