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2024-09-28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