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关于旗下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11-05
新沃通盈混合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发布并于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及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订 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以上三只基金产品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修订。 2.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3.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上述三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也 将对相关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前述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 同》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上述三只基金产品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将在上述三只基金产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 相应调整。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 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 2)本公司网址:http://www.sinvo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 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