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18-03-2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并于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本公司旗下新沃通宝货币市
场基金、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生效;前述按照《规定》修改《基金合同》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
《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还对《基金合同》做了其他修改,该等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
2)本公司网址:http:// www.sinvofund.com。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2:《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3:《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4:《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5:《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6:《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7:《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8:《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9:《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1《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版本 基金合同修改后版本
修改理由
封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二零一八年三月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补充本基金适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的法律依据。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第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部分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前言 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
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
法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补充本基金适用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的法律依据。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第二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部分
无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规定》第 40 条,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补充流动性受限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资产定义。
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就本基金而言,指货币市场基金
依法可投资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资产,但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无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规定》第 19 条的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规定补充。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2、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规定》第 31 条补
第六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 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充强制赎回费的
部分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 (1)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规定。
基金
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
份额
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
的申
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 负;
购与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赎回
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
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 24 条补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充应当暂停申购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的情形。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根据《流动性风险
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 规定》第 19 条补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充应当暂停申购
的情形。
无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根据《流动性风险
……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规定》第 19 条补
发生上述第 1、2、3、5、6、7、8、10 项暂停申购情 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充应当暂停申购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集中度的情形时。 的情形。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对 ……
于上述第 9 项拒绝申购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一 发生上述第 1、2、3、5、6、7、8、11 项暂停申购情
开放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对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于上述第 9 项拒绝申购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一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开放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 24 条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规定补充应当暂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停赎回的情形。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规定》第 21 条第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 款的规定修改。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1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依管理人实际情
第七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况修改。
部分
… …
电话:010-58290600 电话:010-58290600
基金
联系人:周虹 联系人:周恒
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依托管人实际情
当事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况修改。
人及
… …
权利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义务
… …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一)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一)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规定》第 33 条修
… … 改。
第十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
二部 述限制。 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分基 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金的 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投资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
述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明确条文表述。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 (1)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
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
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根据《流动性风险
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规定》第 35、34、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30、33、32、17
(10)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 条第二款增加投
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 资限制并明确条
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文表述。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10%;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 (1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
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 (1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 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全部卖出; 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12)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40%; (1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 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定的,从其规定。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
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8)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8)、(14)、(15)、(17)项另有约定
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 … 规定》第 24 条补
第十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充。
四部
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分基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金资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产估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值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规定》第 26 条、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 27 条、第 36
第十 … … 条补充定期报告
八部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 的内容。
分基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
金的 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 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
信息 报告方式。 报告方式。
披露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
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
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规定》第 26、33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 条补充临时报告
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的内容。
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 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
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 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 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
值超过 0.5%的情形; 值超过 0.5%的情形;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7、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
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附件 2《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版本 修改后版本 修改理由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
… … 实际情况修改。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一、 … …
基金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托管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
协议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当事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人 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2 月 18 日);提供保管箱服 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2 月 18 日);提供保管箱服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补充本基金适用
二、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的法律依据。
基金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托管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协议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的依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据、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
目的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
和原 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则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定制订。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明确条文表述。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
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
限制: 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 (1)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
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
三、
余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基金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根据《流动性风险
托管
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规定》第 35、34、
人对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30、33、32、17
基金
(10)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 条第二款增加投
管理
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 资限制并明确条
人的
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文表述。
业务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10%;
监督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 (1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和核
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
查
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 (1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 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全部卖出; 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12)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40%; (1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 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定的,从其规定。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
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8)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8)、(14)、(15)、(17)项另有约定
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八、
… … 管理规定》第 24
基金
3.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 3.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 条补充暂停估值
资产
变,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 变,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 情形。
净值
延迟估值; 延迟估值;
计算
4.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和会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计核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算
一致的,基金应当暂停估值;
5.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规定》第 26 条、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 27 条、第 36
… … 条补充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 的内容。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 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
报告方式。 报告方式。
十、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基金 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信息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
披露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
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
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规定》第 26、33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 条补充临时报告
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的内容。
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 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
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 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 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
超过 0.5%的情形; 超过 0.5%的情形;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7、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
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附件 3《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理由
封面 2017 年第 2 号 2018 年第 1 号
一、绪言 一、绪言 补充本基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金适用的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律依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一、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绪言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 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
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 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
规定〉》以及《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及《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补充本基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金适用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法律依据。
时做出的修订
二、 无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根据《流动
释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性风险规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定》第 40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 条,补充定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义。
债券等;就本基金而言,指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
符合前述条件的资产,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
外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根据托管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人实际情
… … 况修改。
四、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
基金 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 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
托管 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 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
人 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 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179 只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182 只
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 4100.94 亿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
元。… 3417.86 亿元。…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
无。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性风险规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定》第 19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条的规定
九 、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补充。
基 金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份 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根据《流动
的 申 2、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2、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性风险规
购 、 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定》第 31
赎回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1)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条补充强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制赎回费
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 的规定。
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 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
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
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
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性风险管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 理规定》第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24 条补充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暂停申购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的情形。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 根据《流动
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 性 风 险 管
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理规定》第
19 条补充
暂停申购
的情形。
9、当日达到或超出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基金总规模限制。 9、当日达到或超出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基金总规模限制。 根据《流动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性风险管
发生上述第 1、2、3、5、6、7、8、10 项暂停申购情形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理规定》第
之一… 本基金总份额的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集中度 19 条补充
的情形时。 暂停申购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8、11 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性风险规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定》第 24
项。 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条的规定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补充暂停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赎回的情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性风险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定》第 21
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条第 2 款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的规定修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改。
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
(一)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一)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性风险规
… … 定》第 33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 条修改。
限制。 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十、 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
基金 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的投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
资 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明确条文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表述。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 (1)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
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
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9)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 根据《流动
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性风险规
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定》第 35、
(10)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 34、30、33、
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 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 32、17 条
得超过 30%; 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第二款增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1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 加投资限
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 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制并明确
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条文表述。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 (1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
模的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 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12)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40%; (1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其他品种;
定。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1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
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
规模的 10%;
(1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
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8)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8)、(14)、(15)、(17)项另有约定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基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性风险规
十
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定》第 24
四、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条补充。
基金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资产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认
估值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性风险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定》第 26
… … 条、第 27
十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 条、第 36
八 、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条补充定
基 金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 期报告的
的 信 式。 内容。
息 披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露 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本基金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
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
额的比例等信息。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等。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性风险规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 定》第 27、
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或 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 33 条补充
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确 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 临时报告
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 的内容。
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形; 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情形;
27、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
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根据《流动
二 3、流动性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性风险规
十 、 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人提交了赎回申请后,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定》第 26
风 险 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赎回款交收资金不足的风 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因此会面临一定的流动 条补充。
揭示 险;或者为应付赎回款,变现冲击成本较高,给基金资 性风险。所谓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人提交了赎回申请
产造成较大的损失的风险。大部分债券品种的流动性较 后,基金管理人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赎回款交
好,也存在部分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回购等品种流动 收资金不足的风险;或者为应付赎回款,变现冲击成本
性相对较差的情况,如果市场短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或 较高,给基金资产造成较大的损失的风险。大部分债券
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会影响到流动性和投资收益。 品种的流动性较好,也存在部分企业债、资产证券化、
回购等品种流动性相对较差的情况,如果市场短时间内
发生较大变化或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会影响到流动性
和投资收益。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①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
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②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③在发生本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
受申购申请,在发生“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
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财产均投资于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
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
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评估本
基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
际情况,合理采取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
认大额申购申请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综合
运用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等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降低基金资产持仓集中度、降低流动受限资产投资
比例等措施,有效防范本基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在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在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
提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 运用各
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巨额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
整,作为本基金发 生巨额赎回的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
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上述各类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②暂
停接受赎回申请;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④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措施。在采用上述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保
相关工具实施的及时、有序、透明及公平。
(4)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程序及
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①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在本基金发生
巨额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管理人将实施备用流动性风
险管理工具。
②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程序:本基金管理人
将在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
平对待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实
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确保相关工具实施的及
时、有序、透明及公平。
③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者的影响:在实
施备用流动性风险 管理工具的情形下,可能会导致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被确认 失败或
者被收取短期赎回费。
附件 4《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版本 基金合同修改后版本
修改理由
封面 二零一六年十月 二零一八年三月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补充本基金适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的法律依据。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第一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部分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前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补充本基金适用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的法律依据。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无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 根据《流动性风险
第二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规定》第 40 条,
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补充流动性受限
释义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资产定义。
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无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 根据《流动性风险
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 规定》第 40 条,
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补充摆动定价机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 制定义
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规定》第 19 条的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规定补充。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根据《流动性风险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规定》第 23 条补
第六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充强制赎回费的
部分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分别根据法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分别根据法 规定。
基金
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 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
份额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对
的申
持有持续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购与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
赎回
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 8、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规定》第 25 条补
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 充摆动定价机制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的适用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 24 条补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充应当暂停申购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的情形。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规定》第 19 条补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充应当暂停赎回
的情形。
无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根据《流动性风险
……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规定》第 19 条补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充应当暂停申购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集中度的情形时。 的情形。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理。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 24 条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规定补充应当暂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停赎回的情形。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规定》第 21 条第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 款的规定修改。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1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
二部 …… …… 规定》第 18 条修
分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改。
金的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投资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规定》第 18 条修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改。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无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根据《流动性风险
…… 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规定》第 16、17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条修改。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12)项外,基金管理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2)、(12)、(13)、(14)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补充完善估值方
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法。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
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四部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 规定》第 24 条补
分基
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充。
金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
产估
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值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其他
第十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五部
…… ……
分基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金费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用与
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税收
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数据,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日期顺延。
…… ……
3、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 ……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划出,经登 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划出,经登
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
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一、基金会计政策 一、基金会计政策 其他
七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分基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
金的 式确认。
会计
与审
计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规定》第 26 条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 27 条补充定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 报告的内容。
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
第十 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 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
八部 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分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金的 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信息 定媒介上。 定媒介上。
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告方式。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规定》第 25、26
无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条补充临时报告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的内容。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附件 5《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版本 修改后版本 修改理由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补充本基金适用
二、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的法律依据。
基金 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托管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协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的依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据、 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目的 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新沃通利
和原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则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三、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规定》第 18 条修
基金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改。
托管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人对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基金
申购款等。
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
人的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 规定》第 18 条修
业务
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改。
监督
…… ……
和核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查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无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根据《流动性风险
…… 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规定》第 16、17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条修改。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12)项外,基金管理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2)、(12)、(13)、(14)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更新估值方法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法律依据。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
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八、 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 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基金 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资产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净值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以约 基金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计算 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
和会 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计核 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补充完善估值方
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法。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
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复核 (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复核 修改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 和基金托管人关
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 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 于基金定期报告
作日内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 作日内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 的编制和复核方
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季度终了后 15 个工作 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季度终了后 15 个工作 式。
日内完成;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日内完成;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半年度 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半年度
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 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盖章后,以 基金管理人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度报表的
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编制,经盖章后,以传真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将有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 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后在 2 个工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表完成当日,以约 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或以其他双
定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5 方约定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季度报告、半年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 度报告、年度报告、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定期报告,基
人。基金管理人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完成当日,将有关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在上述监管部门规定的时
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 15 日内进 间内完成编制、复核及公告。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
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 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
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2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 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
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
收到后 30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 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
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如
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
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
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
报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文字表述修改。
…… ……
十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一、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划出,经登 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划出,经登
费用 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附件 6《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理由
封面 2018 年第 1 号 2018 年第 2 号
无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补充流动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 性风险相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关内容。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
【重
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
要提
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
示】
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
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
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
决策等风险。
一、绪言 一、绪言 补充本基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金适用的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律依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绪言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及《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新
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二、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补充本基
释义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金适用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法律依据。
时做出的修订
无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根据《流动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性风险规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定》第 40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 条,补充定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义。
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
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
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性风险规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定》第 19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条的规定
八 、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补充。
基 金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份 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根据《流动
的 申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 性风险规
购 、
定》第 23
赎回 表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表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条补充强
持有期间(N) 费率 持有期间(N) 费率 制赎回费
N<1年 0.10% N<7日 1.50% 的规定。
1 年≤N<2 年 0.05% 7 日≤N < 1 年 0.10%
N≥2 年 0% 1 年≤N<2 年 0.05%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实行相同的赎回费 N≥2 年 0%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实行相同的赎回费
率。
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不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持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 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不低于
续费。 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
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根据《流动
无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性风险规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 定》第 25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 条补充摆
规则的规定。 动定价机
制的适用
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性风险规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 定》第 19
……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条补充应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当暂停申
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购的情形。
……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
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
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本基金总份额的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集中度
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性风险规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定》第 20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条的规定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补充暂停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赎回的情
项。 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形。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性风险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定》第 21
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条第 2 款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的规定修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改。
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
九、
…… …… 性风险规
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定》第 18
的投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 条修改。
资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性风险规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定》第 18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条修改。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根据《流动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 性风险规
投资比例的,除第(12)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定》第 16、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17 条 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限资产的投资; 改。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除第(2)、(12)、(13)、(14)项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补充完善
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估值方法。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
规则的规定。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
三、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 性风险规
基金 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定》第 24
资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 条修改。
估值 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其他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
十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五、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基金
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 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
费用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
与税
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收
日期顺延。 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 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
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 ……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划出,经登记机构分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划出,经登记机构分
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
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 一、基金会计政策 一、基金会计政策 其他
六、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基金 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的会 确认。
计与
审计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
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性 风 险 规
基金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定》第 26
的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 条及第 27
息披 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 条补充定
露 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 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 期报告的
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
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
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
式。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性风险规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定》第 25、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6 条补充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临时报告
的内容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根据《流动
无 五、流动性风险 性风险规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定》第 26
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因此会面临一定的流动 条修改。
性风险。所谓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
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在
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从而导
致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引发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
金份额净值。
十
1、本基金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九、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具有良好流动
风险
性的金融工具,资本 市场成交活跃程度、基金持仓资
揭示
产的变现能力以及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将对 本基
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产生直接影响。资本市场成交量
低迷、基金持仓集中度过高、基金资产变现能力下降、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过高等 因素,
将使得本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评估
本基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
实际情况,合理采取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
确认大额申购申请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综
合运用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等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
工具、降低基金资产持仓集中度、降低流动受限资产投
资比例等措施,有效防范本基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在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在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
提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巨额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
整,作为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上述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
工具包括但不限于:(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2)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4)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在采用上述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确保相关工具实施的及时、有序、透明及公平。
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规定
(1)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在本基金
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下, 本基金管理人将实施备用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2)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程序:本基金管
理人将在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在确保投资者得
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约
定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确保相关工具实施的
及时、有序、透明及公平。
(3)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者的影响:
在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 管理工具的情形下,可能会导
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被确认 失
败或者被收取短期赎回费。
附件 7《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版本 基金合同修改后版本
修改理由
封面 二零一七年一月 二零一八年三月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补充本基金适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的法律依据。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第一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部分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前言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关法律法规。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补充本基金适用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的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第二 不时做出的修订
部分 无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规定》第 40 条,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补充流动性受限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资产定义。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无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 规定》第 40 条,
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补充摆动定价机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 制定义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规定》第 19 条的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规定补充。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规定》第 23 条补
基金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充强制赎回费的
份额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规定。
的申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购与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 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 规定》第 25 条补
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充摆动定价机制
自律规则的规定。 的适用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 24 条补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充应当暂停申购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的情形。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无 3、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根据《流动性风险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规定》第 19 条补
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集 充应当暂停申购
中度的情形。 的情形。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规定》第 19 条补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充应当暂停赎回
的情形。
…… …… 完善相关表述。
发生上述第 1、2、3、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发生上述第 1、2、3、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 24 条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规定补充应当暂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停赎回的情形。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
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规定》第 21 条第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 款的规定修改。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1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实际
部分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情况修改。
基金 …… ……
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
…… …… 规定》第 18 条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改。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第十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二部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分基
款等。
金的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规定》第 18 条修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改。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无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根据《流动性风险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规定》第 15 条修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改。
通股票的 15%;
无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规定》第 15 条修
股票的 30%; 改。
无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根据《流动性风险
……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规定》第 16、17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条修改。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保持一致;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
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
除第(2)、(14)、(17)、(18),因证券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规定》第 25 条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 充完善估值方法。
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第十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 规定》第 24 条补
四部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充暂停估值的情
分基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 形。
金资
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产估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值
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规定》第 26 条及
分基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 27 条补充定期
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 报告的内容。
信息 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披露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
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 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
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
定媒介上。 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规定》第 25、26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条补充临时报告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的内容。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附件 8《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托管协议修改前版本 托管协议修改后版本 修改理由
一、
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管 …… …… 根据管理人实际
协议 联系人:周虹 联系人:周恒 情况修改。
当事
人
一、
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托管 …… …… 根据托管人实际
协议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情况修改。
当事
人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补充本基金适用
二、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的法律依据。
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托管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协议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的依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据、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新沃通盈灵活配置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新沃通盈灵活配置
目的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和原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同》)、《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则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
有关规定。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 根据《流动性风险
权 权 规定》第 18 条修
1、 1、 改。
……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持有的权证合计市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持有的权证合计市
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 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三、
净值的 5%。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基金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托管
人对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
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 规定》第 18 条修
管理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改。
人的
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 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业务
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监督
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和核
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查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根据《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规定》第 18 条修
……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改。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的全
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 10%;
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 根据《流动性风险
从其规定。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规定》第 15 条修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改。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
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 根据业务实际情
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况修改。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
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
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
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
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
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
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
到期后不展期;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 2)、12)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 完善表述。
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
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一)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规定》第 25 条补
八、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 充完善估值方法。
基金 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资产 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净值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根据《流动性风险
计算 无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规定》第 26、27
和会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条修改。
计核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算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附件 9《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理由
封面 2017 年第 2 号 2018 年第 1 号
一、序言 一、序言 补充本基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金适用的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律依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第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部分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前言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沃通盈灵活配置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编写。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补充本基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金适用的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法律依据。
出的修订
无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 根据《流动
第二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性风险规
部分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第四十
释义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条,补充定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义。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
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
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性风险规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定》第 19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条的规定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补充。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根据《流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性风险规
第七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定》第 23
部分
1 日~7 日(含) 1.50% 1 日~7 日(含) 1.50% 条补充强
基金
8 日~30 日(含) 0.75% 8 日~30 日(含) 0.75% 制赎回费
份额
31 日~365 日(含) 0.50% 31 日~365 日(含) 0.50% 的规定。
的申
366 日~730 日(含) 0.25% 366 日~730 日(含) 0.25%
购与
731 日以上(含) 0.00% 731 日以上(含) 0.00%
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内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内的
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 根据《流动
无 9、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性 风 险 规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 定》第 25
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 条 补 充 摆
则的规定。 动定价机
制的适用
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性 风 险 规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 定》第 24、
……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19 条补充
无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应 当 暂 停
……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申 购 的 情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形。
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 3、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本基金总份额的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集中度的
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情形。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性风险规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定》第 24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条的规定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 补充暂停
赎回的情
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性风险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 定》第 21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条第 2 款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的规定修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改。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 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 当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
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低份额的限制。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
…… …… 性风险规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 定》第 18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持有的权证合计市值占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持有的权证合计市值 条修改。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五、投资限制 五、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
第八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性风险规
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定》第 18
基金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条修改。
的投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资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无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根据《流动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性风险规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定》第 15
的 15%; 条修改。
无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根据《流动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性风险规
的 30%; 定》第 15
条修改。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根据《流动
权分置改革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性风险规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定》第 16、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致; 17 条 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改。
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
除第(2)、(14)、(17)、(18),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其规定。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根据《流动
无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性风险规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 定》第 25
第十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 条补充完
一部 规则的规定。 善估值方
分 法。
基金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
资产 无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性 风 险 规
估值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定》第 24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条 补 充 暂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停估值的
情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性风险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定》第 26
…… …… 条及第 27
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条补充定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期报告的
第十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内容。
五部 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
分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金的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
信息 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
披露 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性风险规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定》第 25、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6 条补充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临时报告
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