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04月15日更新)
2022-04-15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年04月15日更新)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 7日证监许可[450]号《关于准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18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 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 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3月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 外。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3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9 九、基金的投资.............................................................................................................................51 十、基金的业绩.............................................................................................................................60 十一、基金的财产.........................................................................................................................6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4 十七、侧袋机制.............................................................................................................................80 十八、风险揭示.............................................................................................................................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1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8 二十五、备查文件.......................................................................................................................119 一、绪言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 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 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的基金份额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 14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层 法定代表 经雷 人 成立日期 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DWSInvestmentsSingaporeLimited30%,立 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 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 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安国勇先生,联席董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 民航总局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证券业务部经理,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 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副行长(挂职),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 尤彦媚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曾 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5月起任职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 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 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 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DWS Management GmbH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Holger Wilhelm Naumann先生,董事,德国籍。曾任DWS Investment GmbH子公司管 理、业务发展、业务区域控制欧洲负责人,DWS资产管理(德国)管委会成员、COO,DWS资 产管理(欧洲)COO,RREEF Management GmbH RREEF德国负责人,DWS全球COO,德意志资 产管理全球COO, DWS管理委员会成员、亚太区负责人,现任DWS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董事会主席、亚太区负责人。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 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 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 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 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现任中 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 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 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 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 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袁管华先生,监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 副处长、银行监管一司处长;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处长,江西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正局级巡视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副监事长。现任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监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 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年10月 至2010年12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稽核部执行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财务部总监。 高华女士,监事,法学硕士,中共党员。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流程分析师,2011 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内审主管,2013年11月加入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合规管理部稽核组执行总监。 龚康先生,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杨竞霜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研究生,美国籍。曾任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 司软件工程师,高盛集团核心策略部副总裁,瑞银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瑞信集团信 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0年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郭松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汇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郭杰先生,机构首席投资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部门总监、策略组组长,现任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 3.2.2首席风险官及投资总监 张敏女士,首席风险官,博士研究生。曾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助理。2010 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归凯先生,成长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国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4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策略组投资总监。 胡涛先生,平衡风格投资总监,MBA。曾任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金公司股票研 究经理,长盛基金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泰达宏利基金专户投资部副总经理、 研究部研究主管、基金经理等职务。2014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GARP策 略组投资总监。 洪流先生,平衡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新疆金新信托证券管理总部信息研究 部经理,德恒证券信息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研究发展中 心高级研究员、理财服务中心首席理财分析师,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客户资产管理部副 总监,圆信永丰基金首席投资官。2019年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上海GARP 投资策略组投资总监。 张金涛先生,价值风格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曾任中金公司研究部能源组组长,润晖 投资高级副总裁负责能源和原材料等行业的研究和投资。2012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海外研究组组长、策略组投资总监。 胡永青先生,投资总监(固收+),硕士研究生。曾任天安保险固定收益组合经理,信 诚基金投资经理,国泰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2013年1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策略组组长。 赵国英女士,投资总监(纯债),硕士研究生。曾任天安保险债券交易员,兴业银行资 金营运中心债券交易员,美国银行上海分行环球金融市场部副总裁,中欧基金策略组负责人、 基金经理。2020年8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茜女士,养老金投资总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武汉市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长盛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策略组组长。 3、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王亚洲先生,硕士研究生,9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曾任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14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体 系任研究员,现任固收投研体系基金经理。2015年7月9日至2020年12月5日任嘉实中 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9日至2019年9月 24日任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7月9日至2020 年12月5日任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9月20日至2020年3月13日任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 月28日至2018年4月10日任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13日 至2018年1月11日任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12日至 2018年4月10日任嘉实稳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0月17日至2021年 8月26日任嘉实稳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0月22 日任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9月23日任 嘉实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4日至今任嘉实稳 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今任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14日至今任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0年12月30日至今任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7月13日至今任嘉实稳和6个月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9月3 日至今任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9月24日至今任嘉实方 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曲扬女士,管理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9年11月2日。 4、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兼大固收投研板块CIO经雷先生,投资总 监(固收+)胡永青先生,投资总监(纯债)赵国英女士,养老金投资总监王茜女士,策略 投资总监李曈先生、王亚洲先生。 5、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禁止行为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 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人 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部门 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总监及资深基 金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相关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合规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合规风控工作,并保证合规管理部门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合规风控人员,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 作流程、组织纪律。合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 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 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 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 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 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 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和 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务 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 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督察长、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合规管理部门持续完善“风险责任授权体系”机制, 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确保所有识别出的关键风险点 均有对应控制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 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06528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81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周直毅 电话:021-68475608 传真:021-68476936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 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位于上海,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601229。 上海银行以“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核心价值观,近年来通过推进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服务能级不断增强,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民生金融、投资银行、交易银行、跨境银行、金融市场、消费金融、养老金融、在线金融等特色逐步显现。近年来,上海银行把握金融科技趋势,以更智慧、更专业的服务,不断满足企业和个人客户日趋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上海银行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上海“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发挥协同作用,提升区域服务能级;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小微信贷投放力度,搭建普惠金融线上模式,形成了以“上行e链”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体系;将零售业务作为“重中之重”,从客户经营、基础支撑、生态建设等方面打造零售经营体系;开展数字化转型,以端到端的思维、全旅程的理念、颠覆式创新思维,推进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稳健经营,规范管理,着力提升风险经营管理能力。 上海银行目前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宁波、南京、杭州、苏州、无锡、绍兴、南通、常州、盐城、温州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和中西部重点城市的布局框架;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并通过其设立了境外投行机构上银国际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自成立以来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9月末,上海银行总资产26520.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71%;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4.56亿元,同比增长10.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4亿元,同比增长10.58%。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21年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按一级资本位列第67位,较去年上升6位。 2、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托管产品部、托管运作部、行管运作部、稽核监督部、系统管理部,平均年龄30岁左右,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2009年8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近年来,上海银行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和监管导向,持续深化业务转型,把握市场热点,积极拓展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保险、资产证券化四大重点细分市场,大力提升同业托管经营能力,持续探索并积极推进托管产品创新,为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和私募投资机构等各类机构提供资产托管服务,形成了托管产品及服务多元化发展的格局,资产托管规模突破2.1万亿元。 截至2021年9月末,上海银行托管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已达98只,产品类型涵盖了股 票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ETF、QDII等,资产净值规模合计2033.10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 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上海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和资产托管部共 同组成。托管业务风险控制纳入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资产托管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内控稽核工作,各业务部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 产托管部所有的部室、岗位和人员。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的稽核监督团队,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部室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形成相互制约,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前提,保证托管资产 的安全与完整;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 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5)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与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 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 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托管业务前后台分离,不同岗位相互牵制的管理结构。 (3)专门的稽核监督人员组织各业务部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 措施。 (4)托管业务操作间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定期开展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保证业务连续不中 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 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 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 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黄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 楼09-14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 05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罗毅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22 传真 (0755)84362284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B座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B座2 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邵琦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802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陈寒梦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3层B区 电话 (025)66671118 联系人 潘曙晖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36层05-06单 元 电话 (020)29141918 传真 (020)29141914 联系人 陈寒梦 2、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注:只代销A份额。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杨菲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http://www.icbc- ltd.com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注:只代销A份额。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820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http://www.jsbchina.cn 3 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 限公司 大厦5楼 注:只代销A份额。 法定代表人:纪路 联系人:朱荻、顾慧兰 电话:4000221008 网址:http://www.gfund.com/gjcf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联系人:詹全鑫、张扬眉 电话:(020)38322256 传真:(020)87310955 客服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http://www.cgbchina.com.cn 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 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电话:0532-68629925 传真:0532-68629939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7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孔颖 电话:0633-8081590 传真:0633-8081276 客服电话:4006896588 网址:www.bankofrizhao.com.cn 8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 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联系人:林婉 电话:0592-2078888 传真:0592-2078888-6702 客服电话:400-623-623 网址:http://www.xib.com.cn 9 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电话:024-82280563 网址:jinjiwo.com 10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 司 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 司 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jjmmw.com;https://www.zlfund.cn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 限公司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1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16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 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 85097302 传真:--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17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 司 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http://www.5irich.com 1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15层 公司 1809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19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20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 公司 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褚志朋 电话:021-60818730 传真:021-60818187 客服电话:40066-95156 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21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 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53572363 传真:010-59313586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2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 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5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 司 A座1503 法定代表人:鲁志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2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 106室-67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2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402室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秦琼 电话:021-80134149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http://www.fundhaiyin.com 26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 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7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 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8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28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 层内10层1012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郑雅婷 电话:010-53579668 29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30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 司 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http://www.zzwealth.cn 3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 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姜颖 电话:13522549431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32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海 德三道交汇处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https://www.ifastps.com.cn/ 33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 公司 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仲甜甜 电话:010-59336492 传真:010-59336510 客服电话:010-59336512 网址:http://www.jnlc.com 34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 际西塔19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电话:021-60608999 网址:ajwm.com.cn 35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 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舒 电话:0411-39027828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36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老太平弄88号A、B单 公司 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http://www.cmiwm.com/ 37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 司 729S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屠帅颖 电话:021-68609600 客服电话:400-700-9700 网址:http://www.qiangungun.com 3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 昆泰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010-59053700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life.sinosig.com/ 3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赵文栋 电话:010-63632878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4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4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 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4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 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4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4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 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http://www.gzs.com.cn 4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 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夏元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http://www.cnhbstock.com 5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 话 网址:http://www.htsec.com 5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3-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52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288号8楼 注:只代销A份额。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张爽爽 电话:021-68595976 传真:021-68595766 客服电话:952303 网址:http://www.huaruisales.com 5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54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 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或 http://www.txfund.com 55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 司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林天赐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客服电话:95055 网址:http://www.baiyingfund.com 5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5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龙时代广场 B 座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5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 顺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林海明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http://www.5ifund.com 5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60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37492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61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 司 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韩宇琪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 5369 网址:www.xincai.com 6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 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郑理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6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 2719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1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64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 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高培 电话:0371-85518395 4000-555-671 传真:0371-85518397 网址:https://www.hgccpb.com/ 65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联系人:隋斌 电话:4000988511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 楼09-14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联系人 彭鑫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名称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 827 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 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 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周祎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周祎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7日证监许可[450]号文注册。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 1、基金的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及场所、募集对象、募集目标 1、募集期限:2016年3月16日。 2、募集方式及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四)基金的认购 1、本基金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300万元 0.4% 3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元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 9,940.35元 认购费用=10,000 -9,940.35= 59.65元 认购份数=(9,940.35 + 10)/1.00 = 9,950.35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50.35 份基金份额。 4、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18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 金。(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6年4月6日起办理A类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自2016年9月14日起 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投资人赎回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 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本基金 登记机构确认申购或赎回的,申购或赎回生效。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 (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 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 时查询。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 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 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 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300万元 0.5%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1000元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020年4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自2020年4月3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其中,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符合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6年4月6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T)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0